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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競業禁止協議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在任職期間或離職后對與特定的經營內容有關的行業的禁止;保密協議是指勞動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雙方簽訂的信息的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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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沒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但是在工作中接觸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和離職之后,同樣負有保密義務。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不以其是否泄露商業秘密為前提,只要加入了競爭單位,即屬于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不簽訂競業禁止協議需要保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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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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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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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簽訂保密競業協議的,經濟補償金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期限開始按月支付,支付的期限按照雙方約定履行,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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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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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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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綜上,保密協議雖沒有直接約定競業期限條款,但是協議的履行需要王某不得至競爭企業就業或不得自營與保密協議內容相關的經營活動,是以限制勞動者就業權為前提的,現雙方約定協議的履行期限為3年,可見雙方已就競業限制的期限作出了約定,故雙方簽訂的為保密協議本質為競業限制協議,本案中,雖然雙方簽有保密協議并約定了競業限制期限,但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的期限最長為二年,且經濟補償金為按月支付,上述規定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任何協議的約定不得與之違反,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后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失效,因此,申被雙方之間的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中關于期限的限制和補償金的支付方式明顯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上述條款當屬無效,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的請求也就無法得到支持,競業限制主體為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且僅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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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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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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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密協議沒有約定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違反保密協議的違約金金額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保密協議的違約金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的,一般約定的違約金不超過實際造成的百分之三十,2、因此,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雇員承擔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如果保密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違約的雇員支付違約金。
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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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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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出于保護本單位商業秘密的考慮,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會與勞動者同時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協議,由于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協議的目的都在于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因此很容易使人誤認為二者就是一回事。保密義務則是一種法定義務。因此,用人單位設定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必須按照約定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補償金,以保障勞動者的正常生活。那么競業禁止協議和保密協議一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楊一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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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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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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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密協議不是競業限制協議。保密協議一般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單位的商業秘密;競業限制協議一般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后,不能從事與本單位是競爭關系的行業或企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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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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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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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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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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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合該案淺談法律對這方面的規定及協議的效力和雙方違約責任的問題。另外一個概念是競業限制,對此在《勞動合同法》第23、24條中規定了競業限制的對象和范圍、期限與經濟補償、違約責任,因此企業可以在勞動合同、員工守則及規章制度、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的義務。員工違反約定去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秘密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樣有利于平衡雙方的利益,可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不能簡單的定位為協議無效。那么員工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協議引發的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瑞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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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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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于受雇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乙方離職后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甲、乙雙方均愿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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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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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協議沒有約定違約金_違反銀行競業限制協議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內容:日前南匯區法院對這起勞動爭議案作出一審判決某金屬公司要求王先生支付競業違約金2.4萬元的訴訟請求未獲支持。雙方在保密協議中約定王先生從離職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在同行企業工作并認可公司在支付王先生工資報酬時已考慮到王先生在職或離職后需要承擔保密義務因此無須另行支付保密費。同時又約定王先生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競業違約金2.4萬元。同年12月王先生以工作能力有限、已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為由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今年1月23日王先生離開了公司。
張旭律師
2022.05.07259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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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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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第七條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周春花律師
2022.03.2786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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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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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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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分析:1、由于貴公司沒有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未支付補償金,競業限制合同失效。2、法律規定如下:競業限制有以下幾個特點:(一)競業限制期必須是員工離職后開始計算,這里的離職包括員工自己辭職,也包括公司因各類原因辭退員工。 (二)競業限制期最長不能超過2年。《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三)競業限制期內公司必須按月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3、如果還需要進一步咨詢,您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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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競業補償金的競業限制協議有效嗎_簽了競業限制協議補償金確定
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保密協議可以分為單方保密協議和雙方保密協議。
于海明律師
2022.05.1160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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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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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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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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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競業限制只是保密協議的一種履行手段。通過競業限制,限制特定的人從事某一職業或生產某種產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人泄漏、使用其商業秘密的機會,減少侵權行為發生的機會,其作用也僅此而已。除競業限制外,支付保密費、約定違約金、規定提前通知期、采取脫密措施等,都是保密協議的履行手段,競業限制只是諸種方式中的一種。雖然如此,競業限制卻是諸多手段中非常重要,也是較為嚴厲的一種,它對勞動者的擇業自由影響最大,除了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外,企業也借此防止自己花大氣力培養出來的人才為競爭對手工作。那么保密協議不等于競業禁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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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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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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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密協議不等同于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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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甲方承諾甲方保證以后也不從事與乙方構成同業競爭的業務。那么競業保密協議模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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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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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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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涉及公司商業秘密。把其他公司的商業秘密給新公司使用可能涉及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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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周女士:我在一家單位已經工作了三年多的時間,單位去年和我們簽訂了勞動合同,其中有一項競業保密協議,可是單位并沒有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請問我現在違反了競業協議,跳槽到了類似的單位,我需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嗎?那么不給相應補償金競業保密協議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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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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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單方保密協議是指一方對另一方單方面負有保密義務的協議。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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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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