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最長可以要求多少個月賠償



法律解析:沒簽勞動合同最長可以要求11個月賠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雙倍工資賠償計算時間從企業用工之日,超過一個月后至一年期限之間,即最長可以計算十一個月。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