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出勤不足如何繳納社保



應當足額繳納,但不上班的天數不用計薪。即便職工因病事假造成出勤天數較少的,單位應承擔的社保費用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根據《社保法》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強制性義務。如果用人單位單位沒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用人單位單位不補繳的,勞動者可以向單位所屬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機構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