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法_在單位上班九年了被辭退了怎么補償

導讀:
社保則是規定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按月繳納。公司10年老員工被辭退,是什么原因被辭退呢?有無違反《勞動法》的相關情況。
不能要求公司買滿15年社保。
1、如果公司違法,可要求經濟賠償。企業無故辭退勞動者,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之規定,企業需要支付勞動者二倍賠償金,即我們通常說的賠償“2N+1”個月的工資。勞動者在企業里面干了幾年,那個N就是幾。
2、如果公司沒有違法,可要求經濟補償。被公司辭退,按照勞動合同法,公司應當根據你的工作年限給你N+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在公司工作十年,應當給你1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被辭退和社保有什么關系?
被辭退,不得先考慮辭退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要怎么獲取補償金乃至賠償金么?
至于社保,如果雙方解除了勞動關系,公司是沒有義務再替員工繳費的。
不過平時稱15年社保,指的是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有累計15年的社保繳費記錄,方可領取養老金。而不是在某個公司要連續繳滿15年社保。
不可以,只有國有企業之前有買斷工齡的做法,對離職員工繳納社保,辦理退休手續,但是一般的企業是沒有的。勞動法中也沒有關于辭退需要給員工繼續繳納社保的規定。
題中的爭議屬于單位辭退員工產生的爭議。
員工辭退相關的規定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分有過失性解除、無過失性解除和經濟性裁員;其中無過失性解除和經濟性裁員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到勞動者和工會,并且需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而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立即解除,不需要支付賠償金,但是必須提供員工有過失的相關證明以及管理規定。
所以,題中員工被辭退,應當明確屬于哪種類型,公司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且公司有沒有給予相關補償。如果沒有,那么員工可以以此向公司申請經濟補償金。
關于交社保的相關規定
社會保險通俗來說是國家強制的用人單位給予員工的一項福利;《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中規定:員工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用人單位應當辦理社保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和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同時沒有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沒有義務繳納社會保險。
所以,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社保應當中斷;員工也沒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繼續繳納費用。除非用人單位有欠繳或者未繳的記錄,用人單位有義務幫員工補繳。
此類情況員工如何處理?
工作10年,社會保險已經繳了一半還要多,所以社會保險不能放棄,但不是通過要求原單位來實現。可以重新找工作,讓下一家建立員工關系的單位繳納社保;或者自己去社保部門繳納。
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不同,兩者并沒有統一,有些內退人員,社保關系還在原單位,但也可以和現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另外就算是老員工,也沒有權利要求企業承擔不是本企業員工的福利;最后這件事情上,建議員工將勞動爭議先明確,不要將社保和勞動爭議混為一談。
公司10年老員工被辭退,因為什么被辭退?是無理由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還是由于員工重大失誤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被辭退?沒有詳細的情況是無法判斷如何補償的。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勞動法》沒有一條有說員工被辭退可以要求公司買滿15年社保的相關規定。
只不過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辭職時員工要求補繳的公司是要給員工補繳的。補償的年限也與員工工作的年限一致,并不是直接補繳滿15年。
但是如果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賠償金的,補償標準是每工作1年補償2個月的工資,超過6個月未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到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賠償1個月的工資。
補交社保的追訴期是兩年,如果兩年之內你沒有提出異議,那么以前的社保就沒有補交的可能了。這個追訴期各地的規定也是不一樣的,但基本上都是兩年。所以勞動者發現用工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你一定要在兩年追訴期內,向企業申請補交,如果遭到拒絕應馬上向當地社保部門進行申訴,100%都會得到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