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受到治安處罰的,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導讀:
按照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以下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一,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第六,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職工只是受到了公安機關給予的治安處罰,沒有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和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就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是不合法的行為。那么職工受到治安處罰的,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以下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一,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第六,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職工只是受到了公安機關給予的治安處罰,沒有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和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就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是不合法的行為。關于職工受到治安處罰的,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以下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第二,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第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五,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第六,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職工只是受到了公安機關給予的治安處罰,沒有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和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就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是不合法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