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可否解除勞動關系?

導讀: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就業協議書是高校轉遞畢業生檔案、戶口等人事關系的依據,它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都具有約束力。就業協議書效力終止的條件有兩個,第一,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經協商后解除就業協議;第二,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已將你的戶口落在人才中心的集體戶內,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你可繼續以個人名義將戶口落在人才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你與單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一年試用期是違法的,也是無法律效力的。那么試用期內可否解除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就業協議書是高校轉遞畢業生檔案、戶口等人事關系的依據,它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都具有約束力。就業協議書效力終止的條件有兩個,第一,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經協商后解除就業協議;第二,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已將你的戶口落在人才中心的集體戶內,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你可繼續以個人名義將戶口落在人才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你與單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一年試用期是違法的,也是無法律效力的。關于試用期內可否解除勞動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名應屆畢業生來信說:我畢業前就與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其中“備注”欄是空白的。今年7月我到單位報到,8月單位與我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是2年,試用期到明年7月底。單位還通過人才中心將我的戶口落好。我的問題是:一、若合同到期后我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此時就業協議對我有法律約束嗎?若可以終止勞動關系,戶口問題又該怎么辦?二、試用期一年的勞動合同有法律效力嗎?試用期內我是否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就業協議書是高校轉遞畢業生檔案、戶口等人事關系的依據,它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都具有約束力。就業協議書效力終止的條件有兩個,第一,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經協商后解除就業協議(單位出具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第二,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因此與單位的勞動合同到期后,就業協議對你已經沒有約束力了。如果單位已將你的戶口落在人才中心的集體戶內,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你可繼續以個人名義將戶口落在人才中心。
二、試用期為一年的勞動合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你與單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一年試用期是違法的,也是無法律效力的。按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