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系是否應當享受相關的福利待遇?

導讀:
上海法律網勞動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確定勞動關系。對于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的,我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依照有關勞動法規(guī)享受應有待遇。勞辦發(fā)[1996]238號對《關于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規(guī)定:《勞動法》實施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正式職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受有關福利待遇。那么事實勞動關系是否應當享受相關的福利待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上海法律網勞動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確定勞動關系。對于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的,我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依照有關勞動法規(guī)享受應有待遇。勞辦發(fā)[1996]238號對《關于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規(guī)定:《勞動法》實施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正式職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受有關福利待遇。關于事實勞動關系是否應當享受相關的福利待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實勞動關系是否應當享受相關的福利待遇?
上海法律網勞動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確定勞動關系。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用人單位往往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的,我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依照有關勞動法規(guī)享受應有待遇。
勞辦發(fā)[1996]238號對《關于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規(guī)定:《勞動法》實施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正式職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受有關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