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有權解聘物業嗎

導讀:
可以,不過需要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后,代表業主大會解聘物業公司,也就是說解聘物業公司的權利是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大會決定前款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業主大會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將決定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全體業主。那么業委會有權解聘物業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不過需要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后,代表業主大會解聘物業公司,也就是說解聘物業公司的權利是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大會決定前款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業主大會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將決定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全體業主。關于業委會有權解聘物業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不過需要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后,代表業主大會解聘物業公司,也就是說解聘物業公司的權利是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
《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大會決定:
(一)制定、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三)聽取和通過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四)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管理、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撤銷業主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八)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大會決定前款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業主大會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將決定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全體業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