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有權以停水斷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嗎?

導讀:
因此,物業公司并無停水停電的權利,享有停水停電權利的權利人是供水公司和電力供應公司。同樣,當得到授權后,物業公司也不得以業主為繳納物業費為由而拒收上述費用,甚至擅自停水停電,因此造成損失的,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物業物業公司在得到相應的單位授權后,有權收取水、電、氣等費用。物業公司因物業費未繳納便采取停水停電的方式不僅是違約行為,也是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么物業公司有權以停水斷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物業公司并無停水停電的權利,享有停水停電權利的權利人是供水公司和電力供應公司。同樣,當得到授權后,物業公司也不得以業主為繳納物業費為由而拒收上述費用,甚至擅自停水停電,因此造成損失的,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物業物業公司在得到相應的單位授權后,有權收取水、電、氣等費用。物業公司因物業費未繳納便采取停水停電的方式不僅是違約行為,也是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關于物業公司有權以停水斷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居住在小區最為常見的糾紛物業與業主的糾紛。曾經在基層某所的工作經歷中,經常有物業公司員工與小區業主因為物業費,小區安保、衛生,業主委員會成立等問題引發的糾紛。其中,以物業公司采取停水斷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最為常見。那么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來闡述一下。
1、物業公司是企業,企業是依法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企業不是行政主體,無行政執法權、處罰權。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力采取停水停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用的。
2、《物業管理條例》(2018修正)第三十四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另,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人向用電人供電,用電人支付電費的合同。在供水、供電合同中,用水用電人有要求供水供電的權利,而供水供電公司相應地享有收取水費電費的權利,如果用水用電人不履行交納水費電費的義務,則供水供電公司可以拒絕履行供水供電的義務,即供水供電公司此時有停水停電的權利。
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交付電費。用電人逾期不交付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交付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
據此,物業服務合同與供水供電合同是兩個獨立的合同,涉及不同的合同當事人,小區業主供水供電合同的相對人是供水公司和電力供應公司。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用水用電人有義務交納水費和電費,供水、供電公司有義務按照約定供水、供電。
也就是說,用水用電人有要求供水、供電的權利,而供水、供電公司相應的享有收取水費電費的權利。根據雙務合同履行中抗辯權行使的原則,如果用水用電人不履行交納水費電費的義務,則供水供電公司可以拒絕履行供水供電的義務,即供水供電公司此時有停水停電的權利。
因此,物業公司并無停水停電的權利,享有停水停電權利的權利人是供水公司和電力供應公司。
3、《物業管理條例》(2018修正)第三十五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物業公司應當依照物業服務合同提供服務,不能因物業費的收繳問題,而對業主停水停電。如因停水停電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物業管理條例》(2018修正)第四十四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物業公司收取水、電、氣、熱、通信、有線電視等費用的,應當得到相應單位的授權,且不得向業主收取任何的手續費用等額外費用。同樣,當得到授權后,物業公司也不得以業主為繳納物業費為由而拒收上述費用,甚至擅自停水停電,因此造成損失的,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物業公司在得到相應的單位授權后,有權收取水、電、氣等費用。但是無權以業主為繳納水電費為由擅自停水停電。物業公司因物業費未繳納便采取停水停電的方式不僅是違約行為,也是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物業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業主拒繳物業費,物業公司該如何保障合法權益?
《物業管理條例》(2018修正)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繳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當業主拒繳物業費時,物業管理企業可對該業主下發《催繳物業費用通知書》,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業主催要,要求業主在一定的期限內繳納。如該業主仍拒不繳納,物業企業可將該業主訴至法院(業主有房,物業公司有業主的一些信息,何愁收不到物業費)。假如,業主水電等費用也拒不繳納,物業公司也可致函相應的公司說明情況,由供水、電等單位行使抗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