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能不能“自動續約”

導讀:
我國法律并沒有自動續約的規定,租賃期滿,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租賃期限,則租賃期限視為不定期租賃。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那么租約能不能“自動續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法律并沒有自動續約的規定,租賃期滿,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租賃期限,則租賃期限視為不定期租賃。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關于租約能不能“自動續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法律并沒有自動續約的規定,租賃期滿,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租賃期限,則租賃期限視為不定期租賃。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