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不能協商放棄

導讀:
”“老板說,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了,這是你情我愿的事,應該可以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四條規定:“單位有為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在職人員有為自身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退休后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所以,小林應向單位提出,如果單位一意孤行,而小林又顧忌工作而不愿因此“得罪”老板的話,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甚至日后在離開這家企業時通過申請仲裁來追討。那么“三金”不能協商放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板說,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了,這是你情我愿的事,應該可以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四條規定:“單位有為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在職人員有為自身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退休后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所以,小林應向單位提出,如果單位一意孤行,而小林又顧忌工作而不愿因此“得罪”老板的話,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甚至日后在離開這家企業時通過申請仲裁來追討。關于“三金”不能協商放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詳情:
前不久,在文案設計方面已小有名氣的小林被一家廣告公司高薪“挖走”。在進行工資數額協商時,公司老總說:“我們公司的員工都經協商一致不繳納‘三金’,因為大家都是高素質人才,在人才市場中十分搶手,如果他們離開公司,肯定能馬上找到工作。幾年來,公司沒有一名員工離開公司后失業,既然不會失業,繳失業保險費不是白繳嗎?而且,公司給員工的工資都很高,里面就有買商業壽險和商業醫保的錢。所以希望你也就此與公司達成一致。”
小林想想公司給出的工資數目自己相當滿意,而且也相信自己這樣的人才,不會找不到工作,公司的做法還為自己省了一筆,于是就同意了。
同學聚會時,大家頗為關注小林新公司的待遇,當得知這一點時,小林的一位同學提醒說:“這好像是違法的,而且對你也不利,未來的事誰說得準,今天的熱門人才明天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不是沒有可能,還是多點保障好。”
“老板說,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了,這是你情我愿的事,應該可以吧?再說,我已經答應了,再去說不是出爾反爾沒信用嗎?”小林說。
案例分析:
其實,公司的做法和小林的想法都是錯誤的。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絕不是用人單位說不參加就可以不參加的,也不是勞動者同意就可以放棄的。
《勞動法》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渡虾J谐擎偮毠ゐB老保險辦法》第四條規定:“單位有為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在職人員有為自身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退休后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也就是說,參加社會保險,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僅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也是勞動者的義務,它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共同義務。換句話說,繳納社會保險費,對于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是一項法定義務而不是權利。只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履行了這項義務后,勞動者生病時、失業時和勞動者退休時,才可享受醫保待遇和領取失業保險金、退休金的權利。
當法律賦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一項權利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對該項權利選擇主張或進行處分(如放棄等),但如果法律設定的是一項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別無選擇,必須履行義務,而不能選擇不履行義務。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勞動者工作期間繳納社保費,就是一項法定義務,所以,小林無權允許企業不繳納,而且他自己本身也無權不履行繳納社保費個人負擔部分的義務。
所以,小林應向單位提出,如果單位一意孤行,而小林又顧忌工作而不愿因此“得罪”老板的話,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甚至日后在離開這家企業時通過申請仲裁來追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