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能否約定清償順序

導讀:
《物權法》第l95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1、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2、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3、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4、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那么抵押物能否約定清償順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權法》第l95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1、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2、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3、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4、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關于抵押物能否約定清償順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蛘邠殿~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80條的規定,以下財產允許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筑用地使用權;
3、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運輸工具;
7、法律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下列順序清償:
1、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2、主債權的利息;
3、主債權;
4、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
5、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物權法》第l95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2、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4、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第198條: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5、《擔保法》第56條: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繳納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