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研究

導讀:
目前在路網工程中,發包人(業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門,而承包人則多數系該公路行政主管部門的一些下屬單位。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那么我國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研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在路網工程中,發包人(業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門,而承包人則多數系該公路行政主管部門的一些下屬單位。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關于我國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研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隨意調整合同單價或改變公路設計圖紙。目前在路網工程中,發包人(業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門,而承包人(施工單位)則多數系該公路行政主管部門的一些下屬單位。行政干預過多,往往在簽訂合同后,開始進場施工時,業主開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對原來施工單位投標的單價進行調整,并且隨意改變公路設計圖紙。(這些方面尤其以通村通鄉工程最為普遍)。
2.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現在:
(1)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后不能按依照合同辦事,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
(2)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損害者。
(本文轉自項目管理者聯盟,項目管理問題)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談判與簽約工作
簽訂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應充分注意并處理好下列問題: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細心研究合同條款,要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設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事先提出解決的措施。合同條款用詞要準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權利要寫清楚,切不要因準備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條款留下漏洞,給合同履行帶來困難,使施工單位合法權益蒙受損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規范管理項目管理者聯盟,項目管理問題。
公路工程簽訂后,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規定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就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合同履行作為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采取積極主動管理,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學習合同條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工程范圍,責任、權力與義務,分析各種違約行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全部條款內容完全履行。
(1)必須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
(2)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涉及工期、費用記錄要記錄清楚,減少因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以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項目管理者聯盟,項目管理問題。
(3)嚴格遵守工程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期限、價格,進行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簽證,記錄、協議、補充合同、備忘錄、函件、圖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應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計算機網絡,監控合同的履行情況,運用法律的手段,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投資、工期、安全按計劃實現。
3.承包人應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重視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嚴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
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在簽訂施工合同過程中,承包人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使合同管理貫穿于合同簽訂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過程中,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應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在激烈競爭的公路市場上做好風險預測、控制與轉移工作可使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導致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可適當轉移合同當事人的風險。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是解決承發包雙方合同糾紛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約合同雙方認真履約的強有力的約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為合同履行時制造索賠機會;明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預測合同風險,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5.營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圍。市場經濟首先是法制經濟,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保證公路市場正常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法律機制作后盾。目前這方面的法制建設已有了可喜的變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擬出臺的《關于審理建設工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搞)中傾向于確認“陽合同”的法律效力。
6.對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多,涉及法律法規也多,工程較大,履行時間較長,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種豐富的文字信息資料,也是整個工程建設的真實反饋,既有經驗又有教訓,應認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資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類、登記、編號、裝訂、歸檔備案工作,保證合同檔案齊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檔案管理程序化,規范化;通過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況與實施計劃進行比較、分析,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或教訓,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分析原因,指導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談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現代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