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以物抵債的會計核算

導讀:
第三十六條取消“1301抵債資產”和“1302抵債資產評估費用”科目,只設“130待處理抵債資產”一級科目。以上分步的會計分錄在經批準取得抵債資產時一次性完成。?第三十八條抵債資產取得至處置期間發生的有關收入與支出的核算。那么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以物抵債的會計核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十六條取消“1301抵債資產”和“1302抵債資產評估費用”科目,只設“130待處理抵債資產”一級科目。以上分步的會計分錄在經批準取得抵債資產時一次性完成。?第三十八條抵債資產取得至處置期間發生的有關收入與支出的核算。關于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以物抵債的會計核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物抵債的會計核算
?第三十六條取消“1301抵債資產”和“1302抵債資產評估費用”科目,只設“130待處理抵債資產”一級科目。
原有“1301”、“1302”科目余額合計等于或小于抵債資產價值的,按“1301”、“1302”科目余額合計并入“130”科目;原有“1301”、“1302”科目余額合計大于抵債資產價值部分,計入“營業外支出”。具體調賬時間,由總行財會部另定。
?第三十七條取得抵債資產時的核算。
1.取得抵債資產過程中支付的有關稅費
借: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如抵債價值扣除取得抵債資產過程中支付的有關稅費后的凈額(以下簡稱抵債價值凈額)小于或等于貸款本金
借: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貸:相關貸款科目
小于貸款本金部分按程序核銷
3.如抵債價值凈額大于貸款本金,小于或等于貸款本息
借: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貸:相關貸款科目
貸:相關利息核算科目
小于貸款本息部分按程序核銷
4.如抵債價值凈額大于貸款本息
借: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貸:相關貸款科目
貸:相關利息核算科目
貸:251保證金
取得抵債資產形成的保證金不計息,在變現處置前不得支取。
以上分步的會計分錄在經批準取得抵債資產時一次性完成。
?第三十八條抵債資產取得至處置期間發生的有關收入與支出的核算。
1.抵債資產發生的收入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抵債資產發生的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對抵債價值凈額大于貸款本息的抵債資產,應專門設立臺賬統計該項資產取得至變現之前發生的有關收入支出。
?第三十九條抵債資產處置收入扣除處置時發生的有關稅費后,其凈收入的核算。
(一)如該項抵債資產沒有保證金存儲
1.抵債資產處置凈收入沖減“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2.如抵債資產處置凈收入不足沖抵,不足部分按規定程序報批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742營業外支出
貸: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3.如抵債資產處置凈收入大于抵債資產價值,超出部分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712營業外收入
(二)如該項抵債資產有保證金存儲
1.如抵債資產處置凈收入小于抵債資產價值
A.不足部分以保證金抵充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借:251保證金
貸: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B.如保證金仍不足以沖抵不足部分,剩余部分按規定程序報批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742營業外支出
貸: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C.如保證金沖抵后有余額,余額部分沖銷抵債資產取得至變現之前的凈支出
借:251保證金
貸:712營業外收入
D.如沖銷后保證金有剩余,剩余部分退還借款人
借:251保證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如抵債資產變現凈收入等于或大于抵債資產價值
A.大于部分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貸:712營業外收入
B.保證金沖銷抵債資產取得至變現之前的凈支出
借:251保證金
貸:712營業外收入
C.沖銷凈支出后保證金如有剩余,剩余部分退還借款人
借:251保證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第四十條凡已核銷的貸款本息,又追償收回抵債資產的核算。
1.其抵債價值小于已核銷貸款本金的,增加貸款呆賬準備。
借: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貸:1291貸款呆賬準備
2.大于已核銷貸款本金小于已核銷貸款本息部分增加壞賬準備。
借: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貸:1370壞賬準備
3.大于已核銷貸款本息部分,列營業外收入。
借:130待處理抵債資產
貸:7120營業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