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抵債資產的取得

導讀:
第十八條取得抵債資產的審批程序。各行辦理以物抵債前,必須先由本行有關業務部門做好接收抵債資產的調查,通過委托評估機構對抵債資產進行評估或通過市場分析,了解抵債資產的權屬、狀況及變現可能性,掌握抵債資產的價值;與債務企業商談以物抵債具體事宜并撰寫以物抵債申請報告。第十九條取得抵債資產的申請。那么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抵債資產的取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十八條取得抵債資產的審批程序。各行辦理以物抵債前,必須先由本行有關業務部門做好接收抵債資產的調查,通過委托評估機構對抵債資產進行評估或通過市場分析,了解抵債資產的權屬、狀況及變現可能性,掌握抵債資產的價值;與債務企業商談以物抵債具體事宜并撰寫以物抵債申請報告。第十九條取得抵債資產的申請。關于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抵債資產的取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債資產的取得
?第十七條抵債資產的取得方式主要為訴訟(仲裁)方式和協議方式。
?第十八條取得抵債資產的審批程序。各行辦理以物抵債前,必須先由本行有關業務部門做好接收抵債資產的調查,通過委托評估機構對抵債資產進行評估或通過市場分析,了解抵債資產的權屬、狀況及變現可能性,掌握抵債資產的價值;與債務企業商談以物抵債具體事宜并撰寫以物抵債申請報告。經本行有關部門及風險資產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請行長核準。超出本行權限的,須逐級上報審批。
?第十九條取得抵債資產的申請。各分支行申請取得抵債資產時,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取得抵債資產審批表。
2.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債務形成情況(性質、起訖日、金額等)和截至近期所欠我行的債務本息余額及質量狀況;(2)債務人及擔保人經營狀況;(3)申請以物抵債的主要理由;(4)抵債資產的構成、質量狀況、權利歸屬、變現能力以及變現計劃;(5)抵債資產的計價依據、目前市場價;(6)抵債資產的保管措施;(7)資產質量惡化的原因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3.債權債務合同(協議)等文本復印件。
4.抵債資產已經評估的,須報送資產評估報告復印件。
5.抵債資產的權屬憑證復印件。
6.本行風險資產審查委員會審查紀要。
?第二十條取得抵債資產的審批權限。
(一)在建房產、法律規定的限制流通物需逐筆報送總行審批。
(二)抵債價值高于債務本息的抵債資產需逐筆報總行審批。
(三)下列情形各行經本行風險資產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并經本行內部有權人分級批準方可辦理以物抵債:
1.抵債資產為足額并有效的存款單、國庫券、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的。
2.單個債務人以物抵債的抵債價值為:管轄分行A級行1000萬元及以下、A-級行700萬元及以下、B級行300萬元及以下;直屬分行A級行700萬元及以下、A-級行300萬元及以下、B級行100萬元及以下。
(四)除上述以外辦理的以物抵債,一律按下列規定報批:
1.單個債務人以物抵債的抵債價值為:管轄分行A級行1000萬元以上、A-級行700萬元以上、B級行300萬元以上報總行審批;直屬分行A級行700萬元以上、A-級行300萬元以上、B級行100萬元以上報總行審批。
2.其他分支行辦理的以物抵債,均須逐筆上報管轄分行審批;超出管轄分行審批權限的,由管轄分行初審同意后報總行審批。
?第二十一條取得抵債資產的審查。審查部門應當著重審查以物抵債的必要性、抵債金額的合理性以及抵債資產變現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