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抵債資產的入賬和管理

導讀:
第二十三條符合本辦法取得的除房產、土地、車輛外的其他抵債資產必須在資產交付至我行之日起轉入“130待處理抵債資產”科目核算。?第二十六條各行取得抵債資產后,應抓緊處置。那么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抵債資產的入賬和管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十三條符合本辦法取得的除房產、土地、車輛外的其他抵債資產必須在資產交付至我行之日起轉入“130待處理抵債資產”科目核算。?第二十六條各行取得抵債資產后,應抓緊處置。關于交通銀行以物抵債管理辦法抵債資產的入賬和管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債資產的入賬和管理
?第二十二條符合本辦法取得的房產、土地及車輛,原則上應將資產權屬轉移至交行名下并在權屬轉移至交行名下之日起轉入“130待處理抵債資產”科目核算;如各行所在地的政府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可暫不轉移資產權屬且能保證抵債資產安全的,需逐筆上報總行審批。
?第二十三條符合本辦法取得的除房產、土地、車輛外的其他抵債資產必須在資產交付至我行之日起轉入“130待處理抵債資產”科目核算。
?第二十四條轉入“130待處理抵債資產”科目核算的抵債資產價值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在扣除有關費用后先沖減債務本金,再沖減應收利息。
?第二十五條各分支行取得抵債資產后,應及時建立臺賬和相關保管檔案,詳細記載債務人名稱、抵債資產種類、規格和數量、抵債金額、收取時間、存放地點、保管人、入賬情況以及處置情況等要素,并將辦理以物抵債過程中制作或者收到的各種憑證、協議以及其他文件作為附件,與保管檔案一并保存。
?第二十六條各行取得抵債資產后,應抓緊處置。對暫時無法處置的抵債資產,應設專人妥善保管,并建立保管員責任制;定期進行抵債資產的檢查、核對,確保賬實相符及抵債資產的安全與完好;定期做好抵債資產的統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