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房屋產權屬性有哪些

導讀:
房屋是不動產之一,房屋辦理產權登記后,不動產登記機構會向所有權人發房產證。房屋權屬有不同的類型,而產權類型依據土地的性質而定,那么不動產房屋產權的屬性有什么類型?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不動產房屋產權屬性有哪些
房屋產權屬性有哪些內容,要依據土地性質而定,例如住宅用地的,房屋產權性質是住宅;工業用地的,房屋產權就是工業用房。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征得出讓方同意并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準,依照本章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二、房子的產權年限到了要補交地價嗎
按規定,我國房產的產權年限歸屬,主要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而所謂的“七十年的房產”,意思是土地使用權為70年,到期自動續期,不會沒了的。
所以,在你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后,自動續期或申請續期獲批的,都是需要交土地使用費,即補交地價。
但在實踐中,住宅類房屋的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后是自動續期的,若一直持有房屋不變更所有權,可不用補交土地使用費,但如果需要變更房屋所有權,就需要按照相關規定補交相應的土地使用費了。
具體來說,在房屋產權年限到了之后,你要按照下面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