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_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導讀: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購房者因受開發商的虛假宣傳而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開發商當然構成欺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且這種情況屬于開發商根本違約,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和利息,并賠償損失。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一、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1、根據解除的方式不同,要滿足不同的條件,可依法解除購房合同的有;
2、購房合同無效如果開發建設單位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商品房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有權退房;
3、面積誤差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實際測量與合同約面積或套內面積的誤差比超出3%的,購房者有權退房。購房者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購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購房人已付的房款退還,同時支付房款利息;
4、開發企業未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開發建設單位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或者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5、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6、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中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應怎么處理
1、民法典規定,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違約金。如果沒有約定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2、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5、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6、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嗎
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解除購房合同。購房者因受開發商的虛假宣傳而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開發商當然構成欺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且這種情況屬于開發商根本違約,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和利息,并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開發商交房時的條件都有哪些
開發商交房時有哪些條件
按照規定開發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核驗出具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如果驗收合格還須說明質量等級如合格、優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屬的樓盤必須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是由市或區住宅發展局頒發的。未取得許可證的房屋不允許交付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3.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實際上只要取得大產證就必須具備一、二條所列條件。沒有取得大產證的開發商不能辦理交房手續若開發商向買方預先交付房屋交鑰匙的買方應拒絕接受。
不少購房者在開發商房屋不具備合法交房條件時就提前進房裝修等交房期屆滿開發商卻交不出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質量存在問題或產權有糾紛或有些費用未繳付導致不能按時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這時購房者只能是左右為難,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裝修資金和時間、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確有諸多不便或干脆無法居住再說即使是要求退房購房者也無法要求開發商賠償自己的全部經濟損失因為購房者也有過錯也應對提前裝修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責任。
驗收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并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現實中很多消費者只關注房屋的增值空間以及居住環境等而對開發商資格審查等重要發法律問題未加辨別因此要求消費者不要盲目選房應該謹慎行事必要時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避免法律風險。網還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