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商品房再轉是否有限制

導讀:
預告登記是由《民法典》規定的一種不動產登記制度,屬于民事制度。預告登記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債權人將來能夠實現物權,就預購商品房的預告登記而言就是為了使得預購人在預購的房屋辦理了所有權初始登記之后,能夠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從而確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權。預告登記必須是在雙方有預告登記的約定之后才能申請。如果沒有當事人的約定,任何人不得強制預購人或者預售人進行預購商品房的預告登記。
一、預售商品房再轉是否有限制
1、預售商品房再轉有限制。轉讓者應當有經過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和轉讓合同才能成為轉讓人,如果是沒有登記備案的預售商品房則不能轉讓,法律規定不允許轉讓的預售商品房則不能轉讓。
2、法律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預告登記備案制度
1、法律性質不同。預告登記是由《民法典》規定的一種不動產登記制度,屬于民事制度。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是由《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行政管理措施,屬于行政管理制度。
2、實際功能不同。預告登記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債權人將來能夠實現物權,就預購商品房的預告登記而言就是為了使得預購人在預購的房屋辦理了所有權初始登記之后,能夠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從而確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在行政上對預購人具有保護功能,有助于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3、操作上的不同。預告登記必須是在雙方有預告登記的約定之后才能申請。如果沒有當事人的約定,任何人不得強制預購人或者預售人進行預購商品房的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原則上必須由雙方共同申請,除非法律法規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是一種只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強制性制度,是開發商必須履行的一種商品房銷售行為,無需雙方另行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