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與商品房的區別是什么,是否可以購買安置房?

導讀:
2.如果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的情況,這類安置房與商品房是沒有區別的,都是被安置人的個人財產,在上市交易方面沒有限制,4、產權登記: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與普通商品房是有區別的,在取得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權證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上市交易,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進行上市交易。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品質、產權比例、出讓金繳納、產權登記、交易規則和交易規則方面。指的是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的拆遷,而為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而商品房是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
現在的房產種類很多,很多購房人不了解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是什么,就可能在買房時遇到安置房,因此,本文將針對安置房與商品房的區別,展開說明。
首先,安置房與商品房,在定義上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安置房又稱拆遷安置房,指的是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的拆遷,而為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
安置房也叫“回遷房”,屬于保障房的一種,因此,保障房如果想要轉賣,就會存在一些限制。
安置房的類型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相關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按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兩者的區別有以下兩點:
1、品質方面:由于安置房的建設經費會有所限制,品質和居住舒適度上與商品房不太一樣。
2、完全產權:多數安置房是沒有完全產權的,更多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即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是有完全產權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質是出讓,即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3、出讓金繳納: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
4、產權登記: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5、交易規則: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能不能買?
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但買房一定要核對好房產信息。如在取得房產證前進行交易,可能存在一房多賣,甚至毀約的風險情況。
在此提醒大家,無論購買什么類型的房產,一定要核對房產證件無誤。
安置房的交易流程
1.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屋產權是屬于被安置人個人的。
2.如果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的情況,這類安置房與商品房是沒有區別的,都是被安置人的個人財產,在上市交易方面沒有限制。
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與普通商品房是有區別的,在取得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權證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上市交易。
4.安置房交易需要注意看房屋產權證(或土地證)上土地取得方式是劃撥還是出讓,若為劃撥取得,在房屋交易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若為出讓取得則不需要。
5.按照《物權法》規定,安置房在沒有取得完全產權的情況下,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在買賣安置房時要注意查清拆遷前的產權性質,查看產權證,產權期限,辦理公證手續等。
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注意事項
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
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只有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
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3.房屋的權利人
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議的出賣方。
4.相關費用的繳納
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注:以上內容來源于網絡綜合整理 具體政策以各地信息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