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正試用期工資不變是否違法

導讀:
在面試時,一般面試者都會跟公司人事或老板談到試用期跟試用期過后的薪資各是多少,會在面試資料上做記錄,當你轉正時正規的公司會主動幫你調整薪水。那么,轉正試用期工資不變是否違法?
轉正試用期工資不變是否違法
試用期工資與轉正工資一樣不違法。但要注意工資不能低于同種崗位工資的80%,以及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
關于試用期工資及試用后的工資,只要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具體的數額就靠你在入職是跟公司協商,法律對于試用后的工資,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試用期及試用期后的工資,在你入職時就必須跟公司協商好,最好在勞動合同上注明;若公司的作法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直接跟公司交涉,無果的,你可向當地勞動局監察部門提出申訴,以維護你的合適權益。
從兩個維度看待這個問題:
第一、從用人單位緯度看待。
試用期與轉正后每個公司都有這個行業的工資標準制定,試用期是用來考核新聘員工綜合能力,所以試用期還有個時間規定,少則一個月,多則三個月,企業遇見優秀員工,雙方溝通,用人心切基本上可以減少試用時間。
同時,轉正后工資在錄用時,基本對新聘員工能力做出判斷,只要應聘者提出的轉正工資合理,基本都可以滿足。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暫時不能全面判斷新人專業以及綜合價值,需要通過試用期考察,只給試用期工資,而不明確設定轉正后工資,待試用結束綜合評定。
如果試用期與試用后工資一樣,很明確,試用期考核應聘人員并未給與用人單位更大的能力預期,薪酬制定符合現有應聘者能力匹配,能力有提升的潛力,公司可以培養,不至于辭退,可以入職。因此基于用人單位緯度考慮,工資制定因能力而定,不存在合理不合理之說。
第二、從應聘者緯度看待。
結合個人能力與公司協商,試用期與轉正后都可以商定,至于你認為試用期與轉正工資一樣,是看你處在哪個階段提出的問題,如果是剛面試還沒進試用期,你可以跟用人公司商定,不符合你預期可以換公司!如果你認同這家公司是你想進的單位,可以降低你的預期,除非你很優秀,公司另外開綠色通道,直接聘用不需試用。
若果是你剛結束試用期,用人單位通知你與轉正工資一樣,那就說明你的能力價值預期沒有達到公司要求。因此,合理不合理,因雙方共同選擇而論。當然國企、外企、大企業標準制定嚴苛,應聘者只有選擇與不選擇,沒有合理不合理。
簽訂試用期合同注意的事項
1、試用期簽訂的勞動合同并非正式的勞動關系,僅限于試用期限。
2、試用期員工應該享有法律上規定的權利,比如休息休假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等。
3、試用期的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的工資檔次,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4、職工與用人單位只能簽訂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試用期間也要簽訂試用期的勞動合同,并且規定試用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如果試用期滿,決定正式錄用,就要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按試用期的規定簽訂半年、一年、三年或無固定期限。如果沒有簽訂試用期的合同,到時單方面解除彼此存在過的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賠償。工作不滿一年,要賠償一年的工資。
另外,如果簽訂了一年的合同,過了一年多,單位仍不與職工續簽,而且辭退了職工,那么要賠償兩個月的工資。如果合同屆滿,雙方都沒有想到續簽,此時如果職工提出續簽要求,單位至少要與職工再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如勞動者不想續簽,可以辦理解除手續。
對于轉正員工,出于對員工工作的認可,并激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通常都會適當提高薪資。所以,試用期和轉正后,你在公司的角色發生了轉變,對公司的價值也不一樣。上述對于轉正試用期工資不變是否違法做了詳細介紹,希望給大家有實質性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