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業主人數不夠如何行使業主權利

導讀:
民法典業主人數不夠如何行使業主權利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即使業主人數不夠只要是業主就享有接受物業服務、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共用部位的管理和使用等權利。物業管理條例第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那么民法典業主人數不夠如何行使業主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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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業主人數不夠如何行使業主權利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即使業主人數不夠只要是業主就享有接受物業服務、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共用部位的管理和使用等權利。
物業管理條例第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