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是不是對物業服務的衡量標準

導讀:
表面上看,物業公司提供服務,業主支付費用,并且錢是由物業公司收的,所以大家普遍認為,物業費就是業主支付給物業公司的服務衡量標準。這就表明,業主交物業費,并不是購買物業企業的服務,而是他承擔區分所有建筑管理責任的方式與義務。從實際情況來看,物業費的絕大部分用于業主共同事務的支出,而不是物業公司的收益。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權限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并定期公布。那么物業費是不是對物業服務的衡量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表面上看,物業公司提供服務,業主支付費用,并且錢是由物業公司收的,所以大家普遍認為,物業費就是業主支付給物業公司的服務衡量標準。這就表明,業主交物業費,并不是購買物業企業的服務,而是他承擔區分所有建筑管理責任的方式與義務。從實際情況來看,物業費的絕大部分用于業主共同事務的支出,而不是物業公司的收益。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權限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并定期公布。關于物業費是不是對物業服務的衡量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表面上看,物業公司提供服務,業主支付費用,并且錢是由物業公司收的,所以大家普遍認為,物業費就是業主支付給物業公司的服務衡量標準。這種觀點既不符合法理,也不符合實際。
從法理來講,城市里的公寓式住宅通常屬于區分所有建筑物,業主存在共有部分與共同事務,管理這些共有部分與共同事務必然需要一筆費用,這筆費用由誰承擔?當然是業主,因為業主是權利人、受益人。至于有沒有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是誰,都不改變業主的這個義務。
物權法規定,物業管理有三種方式:業主自行管理、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人。在業主自行管理的情況下,所有的管理費用,也要由全體業主來分攤。并不會因為沒有聘請物業公司,業主連物業費都不用交了。
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業主的義務之一,就是按時交費。這里并不涉及物業公司,也不以物業服務合同有無約定為前提。這就表明,業主交物業費,并不是購買物業企業的服務,而是他承擔區分所有建筑管理責任的方式與義務。
從實際情況來看,物業費的絕大部分用于業主共同事務的支出,而不是物業公司的收益。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發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了物業費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組成。服務成本包括: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規定物業費標準是多少?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定價形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權限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并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