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業費是不是可以不用交了

導讀:
我國法律法規,如《物業管理條例》對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均作了指導性規定,推進物業合同的履行,也是對雙方的有利保障。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催天下小編針對空置房物業費問題就整理到這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那么空置房物業費是不是可以不用交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法律法規,如《物業管理條例》對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均作了指導性規定,推進物業合同的履行,也是對雙方的有利保障。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催天下小編針對空置房物業費問題就整理到這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關于空置房物業費是不是可以不用交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空置房物業費可否申請減免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九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另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從法律角度講,交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物業管理是基于業主對住宅樓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區公共設施的共有權而產生的,對物業的維護是共有人共同的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為業主提供對公共部分的服務,理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此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共有部分是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享受權利的同時自然也承擔相應義務,業主之間應當相互督促,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
再者,繳納物業管理費也表現為合同的履行,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雙方形成契約關系,同時約定具體的費用收取標準和辦法。我國法律法規,如《物業管理條例》對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均作了指導性規定,推進物業合同的履行,也是對雙方的有利保障。在任何一方權益受到侵害時,均有權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
二、空置房物業費收取標準
在物業已經出賣并交付給業主的,業主是交納服務費的義務人。物業交付后,由買受人開始承擔,業主的物業費從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入住后,全額收取。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長期(連續性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住后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公共服務費標準的7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或按省市縣有關部門對空置房減免的規定收取物業費。
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第二十一條又規定: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依據以上法規,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用,其計費時間是以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簽訂的合同規定的計費時間為準。
三、空置房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通過以上簡述,我們應該知道對空置房物業費如果正當的理由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是需要繳納物業費。催天下小編針對空置房物業費問題就整理到這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