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發出競業限制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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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關系,或者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致使勞動者解除合同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那么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關系或迫使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有無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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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未約定經濟補償,勞動者又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的規定,經濟補償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關于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標準問題,我國法律上沒有做出統一的規定,一般是允許單位與員工之間自行協商確定的,當然不能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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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有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必要時可以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向媒體公開曝光。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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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競業禁止是指為避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員工依法定或約定,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勞動關系結束后的一定時期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由于競業禁止協議限制的是員工的勞動權,而勞動權屬于憲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權利之一。作為競業禁止協議生效的一個基本條件,企業必須對員工的競業禁止行為作出經濟補償,競業禁止協議中必須同時寫明補償金的數額和發放辦法,否則就是無效協議。如果補償金支付的數額較少,法院通常也會判決該競業禁止協議無效。那么員工競業禁止用人單位應當提前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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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競業限制協議中未約定經濟補償的,雙方需及時補充;勞動者仍然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經濟補償。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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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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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保密協議可以分為單方保密協議和雙方保密協議。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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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小李于2008年1月應聘到某公司任市場部經理,公司與小李簽訂了一份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協議約定:小李應當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且勞動合同解除后的兩年內不得到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否則承擔違約金10萬元。根據小李的工資表,小李的月工資為基本工資1500元、競業限制補償金500元、加班工資800元和績效工資2000元。但是按照法律規定,競業限制補償金應該在職工離職后支付。離職前,包含在工資中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具有法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性質,應當被認定為工資。而公司因未支付小李競業限制補償金,競業限制條款無效。因此,小李無需支付違約金,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也不妨礙其到任何企業工作。那么用人單位約定在工資中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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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單方規定競業限制和脫密措施有效嗎?一年后,錢中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查認為:公司為了保護其商業秘密,與員工簽署保密協議的做法是合法合理的。其實這有些企業既約定競業限制又約定脫密措施,認為這樣能更好地保護企業權益。在本案中,公司既規定了兩年的競業限制,同時又規定了提前六個月通知的脫密措施,這屬于對錢中華自主擇業權的雙重限制,應該說這樣的限制超過了必要的限度。有關技術保密協議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非法限制職工的正當流動,協議條款所確定的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得顯失公平。那么用人單位單方規定競業限制和脫密措施有效嗎?(全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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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的相關協議,必須給予補償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后,賦予了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方面的義務,因此,單位應對簽訂了“競業限制”條款的勞動者給予一定的補償。補償金的數額由雙方約定。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后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失效。那么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的相關協議,必須給予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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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的競業限制是指承擔.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這項制度的目的是保護企業的利益,但它同時限制了工人的擇業自由。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該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也不具有約束力。同時,如果單純限制勞動者的競爭活動,而不對勞動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對價補償,必然會剝奪勞動者的擇業自由權與生存發展權,因此,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條款規定的義務,就有權獲得相應的合理的補償費。那么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的競業限制條款未約定經濟補償費或用人單位拒絕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費的,該條款對勞動者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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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20年競業禁止協議的無效情形有哪些2020年競業禁止協議的無效情形有哪些一、競業禁止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1、協議主體錯誤,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企業一方應是擁有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即必須要有商業秘密的存在這是實行競業禁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如果該競業禁止協議未約定補償數額或者給付標準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此事項協商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給付補償金則該協議不對勞動者產生效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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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離職之后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新用人單位的責任區分三種情況:(一)勞動者僅違反競業禁止約定,新用人單位如果不知道勞動者與原單位簽訂有競業禁止協議的,新用人單位因無過錯不應承擔競業禁止責任。(二)新用人單位若應知或明知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簽有競業禁止協議而仍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新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有關競業禁止的連帶責任。那么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約定,新用人單位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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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競業限制一般有效期是2年,超過2年的時間無效。在競業限制期間,勞動者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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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有實際接觸、了解或掌握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或獨特經營模式、生產方法的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才應被確定為競業限制義務主體。尤其對勞動者創造并享有的知識產權,不能單純作為單位的商業秘密,而應雙方協商,確定歸屬,不具有可保利益而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無效。三是限制從事的競爭性行業或單位及限制從業的地域應在合同中列出,限制從業的范圍越窄,競業限制條款越容易被法院認定為有效。那么用人單位在制訂競業限制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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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橈骨遠端骨折且保守治療,肇事者是單位員工,最終通過細節掌握成功讓其環衛公司承擔全部賠償,從接手案件到客戶拿到賠償只用了10天就圓滿解決,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并贈送了錦旗。
又解決一件工傷賠償難題!工作中受傷,但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傷情評定為九級傷殘。單位不愿支付合理賠償款,在元甲律所幫助下,法院判決幾乎支持我方全部訴求,當事人拿到35萬余元賠償款!
又解決一件工傷賠償難題!工作中受傷,但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傷情評定為九級傷殘。單位不愿支付合理賠償款,在元甲律所幫助下,法院判決幾乎支持我方全部訴求,當事人拿到35萬余元賠償款!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單位不承認存在勞動關系,不配合辦理工傷程序,怎么辦?元甲律所專業處理,勞動仲裁委已成功確認勞動關系,賠償事宜正在順利進行中!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欠錢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當有人拖欠債務時,就可能會出現法律糾紛。如果你有人欠你錢,而他不還,你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追回債務。但是要起訴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證據。 在起訴前,首先要明確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存在債權關系。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書面合同、口頭協議或者其他文件來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此外,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是否存在借貸關系。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對于“無因合同”的規定就可以用作判斷標準。 其次要有證明債務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應當準備好到期日前后的憑證或者協議文書來作為依據。此外,還應當準備好相應的電子數據、電子信函、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承諾書、會計憑證等文件作為補充依據,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真實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訴訟之前, 還要對債務人進行必要考察, 相關考察方式包括: 辦理相關民事行為能力宣告手續; 檢驗當事人是否存在隱匿、偽造、死亡或者無法找到; 檢驗當事人是否已將真實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單位告之法庭。 此外, 還要考察一般性歷史信譽情況。 在立案訴訟之前, 需要對歷史信譽情況進行考察, 并收集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