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變更承租人有什么規定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出租人在變更買賣合同時,如果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一般買賣合同,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出賣人與買受人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變更合同的內容,第三人無權干涉。而融資租賃中的買賣合同,雖然是出租人以自己的名義與出賣人訂立的,但其出賣人、標的物都是由承租人而非出租人選擇的,買賣的條件也是由承租人指定,出租人必須按照承租人的具體要求簽訂買賣合同,并由承租人對買賣合同予以確認或者付簽。那么出租人可以自由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租賃合同中,享有租賃財產使用權,并按約向對方支付租金的當事人。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而受到損害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轉租期間,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對租賃物妥善保管義務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負賠償責任。據此,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租賃物因買賣、繼承等使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權人不履行租賃義務時,承租人得以租賃權對抗新所有權人,這在學理上稱之為“買賣不破租賃”。那么租賃合同之承租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對其使用壽命和安全有重大影響,所以法律規定,承租人不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如住宅用改為商用等,則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將出租房屋收回。總之,承租人需要改變租賃房屋約定的用途時,應征得出租方的同意。那么租戶能否自由變更租房用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可變更合同行使的注意事項1. 變更合同的原則與要求在行使可變更合同時,需要遵守以下原則與要求:(1)自愿原則:變更合同應基于雙方的自愿和協商達成一致,2. 變更合同的程序與要點在變更合同的程序與要點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協商溝通:雙方應進行充分的協商和溝通,清楚地表達各自的需求和意愿,(2)經濟風險:變更合同可能會引起價格、利潤等方面的變化,雙方應合理評估風險,并進行有效控制,三、實際案例分析為更好地理解和應用可變更合同,以下是幾個實際案例的分析:案例一: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銷售合同,后因市場變動需要調整價格,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了變更合同。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 民法典 》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法律主觀:優先購買權又稱先買權,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在出賣人出賣標的物于第三人時,享有的在同等條件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后,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原戶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受理機構下面是一種情況的的順序:關于使用權房戶主去世變更的情況被繼承人留有遺囑的應當按遺囑進行繼承,遺囑是有效的。如果沒有遺囑的,這應當按照法定繼承方式,其中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健在則以她的意愿為主2、承租人無權對承租的房產使用立遺囑,除非得到房屋產權人的正式認可。同理不同的戶主也該也有相應的部門。那么使用權戶主變更第一順序繼承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給別人,這應屬于房屋的轉租。在爭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轉租。同時,在辦理房屋轉租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 房屋轉租時,必須訂立轉租合同,而且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也要辦理登記備案手續;2、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3、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那么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能否自由轉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如果沒有約定的,承租人裝修房屋后,不能要求出租人補償裝修款。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二)實施拆遷時,出租人和承租人因此解除合同,屬于因情勢變更,不存在出租人違約的情況,但承租人也確實遭受到損失了,可以要求房屋拆遷部門或者出租人給予適當的補償。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租賃當事人在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登記時,須向租賃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變更、解除、終止租賃合同申請表》; (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證》;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還須提交的下列文件、資料: 1、在租賃期內發生房屋產權轉讓須變更出租人的,須提交產權轉讓后的產權證明文件、新的出租人身份證明或合法資格證明; 2、原由個人承租,現需變更為由承租人組建的公司承租的,須提交公司的合法資格證明; 3、租賃當事人因單位名稱變更或出現合并、分立、轉制等情形的,須提交有關上級的批文和新單位的合法資格證明。那么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登記時須提交什么資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后,江某繼續承租商鋪,但雙方未續訂《房屋租賃合同》。江某認為: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租期仍為5年,江某的這一看法與我國的《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相悖,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36條的規定,雖然江某與黃某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商鋪的租賃期限則為不定期,黃某依法有權隨時與江某解除商鋪租賃關系,但應給予江某一段合理的時間騰空商鋪。”《合同法》第232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都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那么租賃期限屆滿后無續簽合同的自動變更為不定期租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法律分析: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為法庭辯論結束前,2、法律分析: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為法庭辯論結束前,法律分析: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為法庭辯論結束前,3、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為法庭辯論結束前,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為法庭辯論結束前,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為法庭辯論結束前。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去年底這兩套公房都被列入征收范圍,承租人變更為大哥的那套公房,就由大哥與征收單位簽訂了征收補償協議,對這套公房征收補償的分割,常先生沒有意見。常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這套公房的征收補償利益為承租人他母親的遺產。本案中,被征收房屋處并沒有任何人的常住戶口,因此常先生二哥不符合相關同住人的資格,其無權取得全部征收補償利益。在原承租人死亡后,未確定新的承租人,動遷補償款應由常先生母親繼承人享有。那么承租人去世后征收補償金該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公房承租人變更起訴訟糾紛父親去世后因公房承租人變更事宜繼子女與繼母產生分歧——— 我們一家居住在父親承租的直管公房中。我與姐姐對此變更均有意見。上述情況屬于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對政府公房管理部門依職權變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的情形,對此,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直管公房承租人與政府公房管理部門或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單位在履行直管公房租賃合同過程中,因違反合同規定的房屋保護、維修、房屋租金交納、承租人變更等權利義務發生的糾紛,由于雙方法律地位平等,應作為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公房承租人變更起訴訟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要求變更承租戶名的,出租人應予同意。原房管所經審查核實認定在上述房屋內與原承租人同一戶籍的只有黃女士侄女一人,并據此認定黃女士侄女符合承租人條件,即于3月29日為黃女士侄女辦理了房屋承租人變更手續,并與其簽訂了公有住宅租賃合同。黃女士姐弟得知這一情況后,對原房管所的上述行為不服,訴至一審法院稱,直到去年12月才知道,房屋管理機關未經二人同意將上述公房的承租人變更為侄女,并與其簽訂了公有住宅租賃合同。那么公房承租人變更主體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出租人違約、租賃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承租人可以行使解除權主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法律主觀: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條件 房屋 租賃合同 可以因為期間屆滿而終止,或者期限雖然沒有屆滿但是出現了法定或約定的事由而由當事人雙方或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賃合同也會因此而終止,簡述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1、約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法院判決確定債務人承擔還款責任,執行過程中債務人去世,如何讓債務人的繼承人還款? 是申請變更執行人?還是再訴一個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
客戶對遺產的分割已經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辦理公證、變更房產登記。取材料調證明,手續繁瑣,客戶委托我們辦理,不用費心費力的學習辦理公證的程序,省下了時間和精力。
判決書無法解決的問題,一份調解書大到房產、公司股權、車輛、小到車位和倉藏間,以及如何配合變更過戶,私人物品,甚至連鑰匙都給大家分好了,就這樣還是擔心履行難的問題,如果不支付折價款,利息也提前約定了,可謂是一份完整的調解書,真正的幫助委托人解決問題??。我們始終堅持調解/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為首選,訴訟是最后一步的原則。
父母去世后直管公房在其他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的情況下,怎么變更承租人? 此案件就比較特殊,兄弟姐妹就針對此事簽訂了《房屋分配協議》才得以變更承租人,可是該房屋遇到了拆遷,這個時候一方反悔了鬧上法庭,最終找到我們后調解解決糾紛
父母去世后直管公房在其他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的情況下,怎么變更承租人? 此案件就比較特殊,兄弟姐妹就針對此事簽訂了《房屋分配協議》才得以變更承租人,可是該房屋遇到了拆遷,這個時候一方反悔了鬧上法庭,最終找到我們后調解解決糾紛
父母去世后直管公房在其他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的情況下,怎么變更承租人? 此案件就比較特殊,兄弟姐妹就針對此事簽訂了《房屋分配協議》才得以變更承租人,可是該房屋遇到了拆遷,這個時候一方反悔了鬧上法庭,最終找到我們后調解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