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去世后征收補償金該歸誰

導讀:
去年底這兩套公房都被列入征收范圍,承租人變更為大哥的那套公房,就由大哥與征收單位簽訂了征收補償協議,對這套公房征收補償的分割,常先生沒有意見。常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這套公房的征收補償利益為承租人他母親的遺產。本案中,被征收房屋處并沒有任何人的常住戶口,因此常先生二哥不符合相關同住人的資格,其無權取得全部征收補償利益。在原承租人死亡后,未確定新的承租人,動遷補償款應由常先生母親繼承人享有。那么承租人去世后征收補償金該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去年底這兩套公房都被列入征收范圍,承租人變更為大哥的那套公房,就由大哥與征收單位簽訂了征收補償協議,對這套公房征收補償的分割,常先生沒有意見。常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這套公房的征收補償利益為承租人他母親的遺產。本案中,被征收房屋處并沒有任何人的常住戶口,因此常先生二哥不符合相關同住人的資格,其無權取得全部征收補償利益。在原承租人死亡后,未確定新的承租人,動遷補償款應由常先生母親繼承人享有。關于承租人去世后征收補償金該歸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常先生的父母有三個兒子,他是老小,父母在同一個地塊,分別承租了一套公房,這兩套公房距離很近。在常先生小時候,原本只有父親承租的一套公房,由于子女大了,家里住不下,又分配了一套公房,承租人為常先生的母親。
十多年前,常先生的父母相繼過世,父親承租的那套公房,由于大哥和二哥的戶口在里面,后來承租人就變更為了大哥。而母親承租的那套公房,由于里面沒有戶口,承租人就一直沒有變更過,而且這套公房在因無人管理變得破舊不堪,就一直空關著。去年底這兩套公房都被列入征收范圍,承租人變更為大哥的那套公房,就由大哥與征收單位簽訂了征收補償協議,對這套公房征收補償的分割,常先生沒有意見。但對承租人是母親的那套公房的征收,常先生就有了看法。這套公房在常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由二哥與征收單位簽訂了征收補償協議,所有的征收補償利益都被二哥拿走了。當常先生和二哥說起補償款的事,二哥說這套公房是由他們一家實際居住生活的,征收補償利益也是應歸他,而常先生享受過單位福利分房,所以對這套公房的征收補償款沒有份。常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這套公房的征收補償利益為承租人他母親的遺產。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
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時,在被征收房屋處具有常住戶口,并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本案中,被征收房屋處并沒有任何人的常住戶口,因此常先生二哥不符合相關同住人的資格,其無權取得全部征收補償利益。根據相關規定,只有承租人的公房動遷時,原承租人死亡,若已依法確定承租人的,動遷補償款歸新的承租人;若尚未確定承租人的,動遷補償款歸原承租人的繼承人。
在原承租人死亡后,未確定新的承租人,動遷補償款應由常先生母親繼承人享有。所以應在本案中確認母親承租這套公房的征收補償利益為遺產。法院采納了我方的觀點,判決確認母親承租的這套公房的征收補償利益屬母親的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