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變更要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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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合同的解除是指借款合同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終止合同關系。如果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未經保證人同意而變更借款合同,如延期還款、增加貸款等等,應視為保證合同解除,保證人不再承擔變更后的借款合同的擔保責任。那么借款合同變更解除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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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張先生辦理貸款過程中,因北京市出臺新房貸政策導致其貸款未果,故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宋女士的房屋買賣合同。最后,法院根據合同情勢變更原則依法判決解除張先生與宋女士之間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宋女士返還張先生已支付的定金。本案中,張先生與宋女士簽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簽訂的,且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系有效的合同。故張先生請求法院解除合同,于法有據。合同解除后,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故張先生要求宋女士返還其交付的定金15萬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以支持。那么貸款暫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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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是適用情勢變更原則主觀要件的一個方面。如果當事人在訂約時對于某種情勢已有預見,則表明當事人考慮到這種因素并自愿承擔該情勢發生的風險,自不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如情勢的變更由可歸責于一方當事人或第三人的事由而發生,則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或第三人應承擔責任,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是為了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消除合同因情勢變更所產生的顯失公平,賦于一方當事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法律效力情勢變更原則的目的,在于排除因客觀情況的變化而發生的不公平結果,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礎上得到履行或解除合同。那么情勢變更原則適用分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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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租賃當事人在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登記時,須向租賃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變更、解除、終止租賃合同申請表》; (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證》;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還須提交的下列文件、資料: 1、在租賃期內發生房屋產權轉讓須變更出租人的,須提交產權轉讓后的產權證明文件、新的出租人身份證明或合法資格證明; 2、原由個人承租,現需變更為由承租人組建的公司承租的,須提交公司的合法資格證明; 3、租賃當事人因單位名稱變更或出現合并、分立、轉制等情形的,須提交有關上級的批文和新單位的合法資格證明。那么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登記時須提交什么資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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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民間借款糾紛怎樣處理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要注意:第一,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承辦人應具有合法資格。借款合同的保證人應特別注意此點,防止被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擅自加重擔保責任,承擔本不應承擔的責任。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因借款而獲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繳。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且在保證人欄目內簽字、蓋章的或注明是保證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民間借款糾紛怎樣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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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建議或答復,應在集體合同規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作出。在特殊情況下,如工會解散、企業破產、不可抗力的現象發生等,允許無過錯的一方單方面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但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履行下列手續:工會解散,應提供會員大會的決議書副本;企業破產,應提供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的裁定書副本;因不可抗力的現象需要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應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因一方過錯使原合同履行已毫無意義時,無過錯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那么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必經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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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姜某對公司作出的除名決定不服,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此時,對生產車間的員工來說,勞動合同訂立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地點條款需要進行變更。這說明姜某與公司在原勞動合同訂立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后,雙方未能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達成一致。面對這種局面,公司的正確作法應該是,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與姜某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合同無法變更解除勞動合同有要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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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簽訂以后,一般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或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與其訂立一樣,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單方變更合同內容。那么合同變更和解除應注意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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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未分紅并不影響張某行使股東權利和履行股東義務,他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據了解,2019年7月,張某與袁某簽訂了股份轉讓合同,袁某將自己持有的某家居公司30%的股權以1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張某,雙方約定張某支付股權轉讓款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張某認為自己沒有獲得分紅,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拒絕追加出資,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并要求袁某退還18萬元股權轉讓款,股權受讓人對公司營業范圍、人員工資、場地租賃等具體事宜發表意見,參加股東會議、要求查閱公司賬簿等情形,均可視為股權受讓人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已實際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具備股東資格的實質要件,睢寧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雖未被記載于股東名冊,但家居公司及其股東均知曉并同意股權轉讓一事,張某在股東群里對公司治理發表意見,已經實際參與到家居公司的管理,轉讓合同簽訂后,張某在全體股東群里對公司銷售及回款情況、支付貨款、工資結算、店面轉讓事宜等情況發表了意見和看法。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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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筆者碰到一則案例,法院在判決解除合同的同時,還判決違約當事人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案件上訴后,二審法院竟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合同解除,意味著合同關系歸于消滅。造成上述理解錯誤的原因,可能是將合同解除當作違約責任方式來理解。從合同法的章節安排來看,合同解除以及解除后的法律效果規定于第六章即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而不是規定于第七章即違約責任。這說明,合同解除雖然也是基于違約事實而產生的法律后果,但它不屬于違約責任方式,而屬于合同違約后的一種補救措施;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現為違約責任,而是一種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不當得利返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那么情勢變更解除合同判決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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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告于簽訂協議當日將房款人民幣 114,000 元暫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簽訂本協議后三個工作日內將該筆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辦理進戶手續,原告支付房款 22.8 萬元。因房價上漲因素,被告單方面違約,故請求判令被告履行《轉讓協議》、履行交房義務并與原告辦理產權過戶手續。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將系爭房屋再次轉讓給了案外人,并已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故原告被迫變更訴訟請求,撤銷原第一條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 905,550 元。那么房產律師:商品房和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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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關系解除后能否變更解除事由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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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變更是狹義的,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變更必須針對有效的合同。雙方都表示同意變更合同的,經過協商同意,達成一致意見后,應制作變更合同的協議書。合同當事人達成變更合同的協議后,按變更后的內容履行。那么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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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情勢變更的適用條件須有不屬于不可抗力又不屬于商業風險的情勢異常變動的事實。情勢變更的發生不可歸責于當事人1、如果情勢的變更可歸責于一方當事人,則發生表明該當事人具有過錯,自應遭受其損失,沒有特殊保護的必要,其不得主張情勢變更。該方當事人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因情勢變更解除合同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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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私下自愿變更撫養權能辦遷戶口嗎變更撫養權遷戶口不是必須的,自愿協商,并沒有必然聯系。撫養權判定依據: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撫養權的歸屬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愿意繼續撫養的,認為撫養關系已經解除,該子女仍由生父母撫養。那么私下自愿變更撫養權能辦遷戶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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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居間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依法成立的居間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簽訂居間合同后,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間費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離婚協議中,6條約定是無效的? 1.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在不違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權是法律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因與他人協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4.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這是對子女的贈與,要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 5.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18周歲以后,若子女沒有出現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狀況,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 6.處分他人財產 。夫妻雙方只能處分自己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