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必經程序

導讀:
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建議或答復,應在集體合同規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作出。在特殊情況下,如工會解散、企業破產、不可抗力的現象發生等,允許無過錯的一方單方面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但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履行下列手續:工會解散,應提供會員大會的決議書副本;企業破產,應提供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的裁定書副本;因不可抗力的現象需要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應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因一方過錯使原合同履行已毫無意義時,無過錯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那么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必經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建議或答復,應在集體合同規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作出。在特殊情況下,如工會解散、企業破產、不可抗力的現象發生等,允許無過錯的一方單方面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但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履行下列手續:工會解散,應提供會員大會的決議書副本;企業破產,應提供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的裁定書副本;因不可抗力的現象需要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應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因一方過錯使原合同履行已毫無意義時,無過錯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關于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必經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集體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一般應經過當事人雙方協商,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允許單方解除合同。集體合同的兩種不同的變更或解除形式,其變更或解除程序也不同。
第一,雙方協議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議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與集體合同的簽訂程序有某些相似的地方。即:(1)一方提議,向對方說明需要變更或解除的理由;(2)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3)協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4)報登記機關備案。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建議或答復,應在集體合同規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作出。
第二,單方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在特殊情況下,如工會解散、企業破產、不可抗力的現象發生等,允許無過錯的一方單方面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但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履行下列手續:(1)工會解散,應提供會員大會的決議書副本;(2)企業破產,應提供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的裁定書副本;(3)因不可抗力的現象需要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應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4)因一方過錯使原合同履行已毫無意義時,無過錯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