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出具書面證明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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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解除勞動合同時,單位要給書面通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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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協商解除,是不需要寫申請書的。寫離職申請書,一般是員工向公司提出離職時提供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結果是確定的。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請求后果卻完全兩樣: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首先提出解除請求的,用人單位則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寫書面申請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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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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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那么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多久通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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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用人單位應及時辦理有關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在試用期內的;第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第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那么如何解除與單位的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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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沒有保留下有效的憑證,一旦用人單位否認未收到提前30日辭職報告,員工仍存在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張宇晟律師建議,如果企業不肯簽收通知回執,員工要提高警惕了,可采用EMS郵寄方式,在快遞回單上注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等字樣,并保留好快遞回單。那么員工如何提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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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照《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受他附加條件限制,包括工會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在內的工會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存在《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根據《工會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若工會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那么用人單位解除與工會人員的勞動合同是否受其他附加條件的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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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單位破產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開具有公章的文件,載明合同解除,并可載明解除理由(破產),以方便勞動者再就業。其他如果單位事先有其他違法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行為的,建議一次性了結,并于勞動者書面確認。公司只要雇傭了勞動者為其工作就應該首先利用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其建立合法的合同搞關系,但是公司在市場中很容易就出現經營困難而最后被迫向公眾破產,但是破產后的公司仍然需要依照程序把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如實解除,此時就需要公司在結算完員工應得的工資后,就把相關的社保幫助員工轉交,最后支付補償的同時還需要出具離職的證明。那么單位破產解除勞動合同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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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用人單位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為畢業生開具寫明原因的正式書面退函。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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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除關系必須書面 員工離職的四種類型是:協商解除、員工辭職、企業解雇、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與社保關系直接相關,只要勞動關系存在,單位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保險。相關法律規定,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單位必須有證明,至少通過以下三種形式中的一種予以明確。為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公正、及時解決勞動人事爭議,本市成立了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其辦公室設在天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作為準司法機構,庭審結案的裁決文書下達15日內,如果雙方不上訴,則具備法律效力。那么社保爭議行政手段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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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那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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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第三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那么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出具書面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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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直到2008年7月,李某以公司不通知其上班,要求與甲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和未上班期間的生活費共計23753元為由,到通州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經審理認為:甲公司與李某的勞動關系沒有書面通知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仍然存在,最終仲裁委支持李某的訴訟請求。甲公司為此不服,又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經過一審、二審,法院仍然支持了李某的請求。通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并不會自動解除,需要一定的程序,如雙方協商、一方書面通知、仲裁或者訴訟解除。那么未書面通知解除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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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黑龍江分所畢鳳睿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與長期被外單位借用人員、帶薪人員以及其他非在崗但仍保持勞動關系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本案中王某系國企職工,基于單位委派王某到外單位工作及對其作出自動離職處理這一事實,可以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王某借調期滿后回到原單位,原單位未予以安排工作。單位在沒有任何書面通知的情況下,以王某未回去工作為由作出自動離職處理決定,這個決定缺少一個通知王某限期報到的憑據。單位在對王某作出自動離職決定后,卻未書面送達,導致程序違反規定。因此王某的請求應得到仲裁委員會的支持。那么書面解除通知未送達勞動關系不算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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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用人單位出具的用來證明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法律事實的,為了體現對外的效力,加蓋單位公章即可,無須加蓋單位內部的其他印章。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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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復雜的繼承糾紛,李先生委托我們的時候說是其他繼承人有遺囑,并且我們發現對方已經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已經開始出售該房屋,李先生其實內心還是滿傷心的,同樣照顧父母,可是自己一無所有,后來在家人的鼓勵下委托我們,也做好了長期打官司的準備。 李先生及家人也沒想到,在我們專業團隊做完財產保全措施后約對方來單位談,從早上談到下午現場簽和解協議并支付房屋的折價款,從委托到拿到錢剛好31天,李先生及家人也是儀式感滿滿,特意送來4面錦旗和4個獎杯??表示感謝。
勞動糾紛可怕嗎? 給大家分享一個我們顧問單位的做法——該出手時就出手。 這個顧問單位的高管班子在去年做了一次交接。新班子上臺后修改了很多管理制度,公司的管理日趨規范,所以習慣了老辦法員工就有要聯合對抗的勢頭。其中有一個特別活躍的“帶頭份子”很不配合,新的總經理很果斷拍板:即使后面有仲裁也就仲裁了,但團隊氛圍不能亂。最后這個員工是自己離職走的,但走了之后不甘心提了仲裁,公司還是沒有退步,委托我出庭應訴。員工知道自己理虧,結果公司收到了最好的結果,按照未到庭撤訴處理,沒有任何責任。 作為企業發展顧問,看過很多企業的變革,想說的是,很多勞動糾紛恰似改革陣痛,新老制度交替時,陣痛不可避免,但堅定規范管理、果斷應對的魄力,能助力企業沖破阻礙。唯有忍得一時痛,方能換得長遠興,企業方能在變革浪潮中穩健前行。所以為這個顧問單位領導人點贊:想得明白才能走得長遠??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欠錢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當有人拖欠債務時,就可能會出現法律糾紛。如果你有人欠你錢,而他不還,你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追回債務。但是要起訴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證據。 在起訴前,首先要明確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存在債權關系。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書面合同、口頭協議或者其他文件來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此外,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是否存在借貸關系。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對于“無因合同”的規定就可以用作判斷標準。 其次要有證明債務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應當準備好到期日前后的憑證或者協議文書來作為依據。此外,還應當準備好相應的電子數據、電子信函、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承諾書、會計憑證等文件作為補充依據,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真實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訴訟之前, 還要對債務人進行必要考察, 相關考察方式包括: 辦理相關民事行為能力宣告手續; 檢驗當事人是否存在隱匿、偽造、死亡或者無法找到; 檢驗當事人是否已將真實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單位告之法庭。 此外, 還要考察一般性歷史信譽情況。 在立案訴訟之前, 需要對歷史信譽情況進行考察, 并收集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