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屋的稅率是多少?



個人出租房屋涉及的稅費一般包括:增值稅及附加稅費、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增值稅: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城市維護建設費: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教育費附加費率一般為1%或2%;房產稅: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 第三條 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 1% ,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對從事生產卷煙和經營煙葉產品的單位,減半征收教育費附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3、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