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治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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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治安責任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包括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將房屋出租的基本情況向公安派出所備案等。那么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治安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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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治安責任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包括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將房屋出租的基本情況向公安派出所備案等。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第條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