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合同二房東轉租,一房東不知情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因此,在租房時建議核實對方是房主本人還是“二房東”,如果是“二房東”,則需要確認房主是否同意其轉租房屋,查看其與房主的租賃合同以及房屋交接清單等,并復印“二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承租人轉租須經房主同意,二房東和承租人簽訂的合同可能會因為沒有得到房主的同意而沒有效力,根據當前司法實踐,轉租已成為事實,房主人若沒有提出異議,那么轉租有效;雖然沒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但有口頭約定,又有承租事實,那么承租人和二房東的房屋租賃關系成立。那么商鋪和二房東簽的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對于租賃中的轉租問題,我國《合同法》僅在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該條只規定了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對于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是否有效則未規定。轉租合同是否有效應視具體情況而定。”該規定說明未經原出租人同意轉租合同無效,且出租人與承租人曾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不得轉租,因而承租人擅自轉租系無權處分行為。那么商鋪轉租合同是否需要房東簽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承租人如果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擅自轉租的,房東可以要求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將房屋轉租后六個月內,可以要求撤銷該轉租合同。那么承租人擅自轉租,房東可以撤銷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可如今徐某珊卻被原房東告知,她的租房合同是假的,并要求她搬出去。房產證糾紛怎么處理與二手房東簽約卻被原房東告知到期“9月份我才從原房東那得知,他沒有和二房東簽三年合同,而且他說房子到現在已經到期,要我搬出去。“房子是三室兩廳兩衛的,看到價格確實挺合適,就和二房東簽了一年的合同,房租為2萬元,還交了3000元押金。記者發現,二房東與原房東的合同是復印件,租賃時間為2009年9月8日到2013年9月8日,并標明二房東在合同期內有轉租權。”“現在二房東聯系不到了,原房東又要求騰房子,我兩萬塊錢的租金估計要打水漂了。”徐某珊表示,準備起訴二房東和中介,以挽回損失。那么與二房東簽約一年卻被原房東告知到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即使選擇和二房東簽合同,也要確保押金等資金通過網絡平臺繳納,以便在發生糾紛時,平臺可以協助解決,二、明確租賃方式和期限在簽約前,雙方必須明確租賃方式和期限,包括租金、押金、水電燃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以及付款時間等,避免發生租金糾紛,以上案例說明,租戶在租賃過程中要選擇可信度較高的網絡平臺,盡量避免選擇直接和二房東簽訂合同,案例分析:小明租住的房屋是通過網絡平臺進行的租賃,房屋的實際出租人為二房東A,經證實,二房東A侵占了小明的押金,網絡平臺對A的賬戶進行了限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房屋租賃市場活動中,囿于市場資源分布不均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客觀因素,很多經營者并沒有機會與房屋產權人直接訂立租賃合同,而是通過從承租人處轉租(即通常所稱的“二房東”)的方式獲得經營。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后,一般要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承租人如果要轉租房屋的,需要經出租人同意,那么民法典中房東不同意轉租的合同效力怎樣認定?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私自將房屋轉租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對于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權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時起六個月內提出。也就是說,在未經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轉租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是不確定的,如果事后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或者出租人知道后六個月內沒有提出異議,則在剩余租賃期內的轉租合同有效。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那么二房東轉租的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雙方應明確所轉讓的物品,建議雙方可以擬定一份轉讓財物清單。在合同中應對轉讓費進行詳細約定。并且承租人如果在店面合同租賃期間內轉租給第三人的,仍然需要出租人的同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店鋪合同到期了還可以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的,如果出租人知道后,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則轉租合同即有效。那么未經房東同意轉租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店鋪轉讓合同房東要簽字嗎需要門市的出租方簽字,房東必須到場,且其配偶也到場簽字確認轉租合同,否則房東可以主張解除合同。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租二房東店鋪應注意哪些事宜?轉租期超過上手租期的部分是無效的,因為業主到期收回出租商鋪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所以必須確保租期是有效的,以避免可能發生的無謂糾紛。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那么租賃轉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是會影響房屋轉租合同的,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房屋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也應當隨之解除。被轉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轉租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出租人也參與了增值租金的分成,那么出租人也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那么二房東簽訂的轉租合同的合法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現實生活中房屋出租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出租房屋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要載明租賃期限、租金數額、支付方式等內容,民法典房屋不得轉租轉讓二房東能不否能出租?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買賣合同欠款糾紛,經過多次對賬、談判、以訴促調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要賬要遵循規律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 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所為解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具有40年法院審判經驗的專家老師強勢坐鎮,各位精英律師思慮周全、準備充分,為維護當事人權益而戰!展示出專業風范,給予了當事人極大信心!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