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租協議里有一個保密條款,把協議中的其中一小點內容手打成文字發到了業主群里,算違反協議中的保密條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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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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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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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會依法責令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的員工停止違法行為,并會根據具體情況要求拿出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違反保密協議造成嚴重后果的當事人,就有可能被認定為侵犯商業秘密罪。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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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要是離職后自己開了公司,又做著跟原公司相同的產品,就需要格外注意保密協議,避免因為違反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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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保密協議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而達成的合意合法的保密協議受到法律的保護當事人應當認真履行不得違反。如當事人未履行保密協議規定的義務不論是否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實際損失都是對保密協議的違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違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那么保密協議中保密期限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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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代理適用范圍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因此用人單位可以與某些員工個別的簽訂保密協議也可以與所有的員工簽訂含有保密條款的勞動合同。他們都有可能由于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業的商業秘密如果不與他們簽訂保密協議他們很可能有意或無意的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那么保密協議代簽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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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第七條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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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單方保密協議是指一方對另一方單方面負有保密義務的協議。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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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密協議沒有約定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違反保密協議的違約金金額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保密協議的違約金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的,一般約定的違約金不超過實際造成的百分之三十,2、因此,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雇員承擔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如果保密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違約的雇員支付違約金。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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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綜上,保密協議雖沒有直接約定競業期限條款,但是協議的履行需要王某不得至競爭企業就業或不得自營與保密協議內容相關的經營活動,是以限制勞動者就業權為前提的,現雙方約定協議的履行期限為3年,可見雙方已就競業限制的期限作出了約定,故雙方簽訂的為保密協議本質為競業限制協議,本案中,雖然雙方簽有保密協議并約定了競業限制期限,但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的期限最長為二年,且經濟補償金為按月支付,上述規定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任何協議的約定不得與之違反,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后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失效,因此,申被雙方之間的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中關于期限的限制和補償金的支付方式明顯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上述條款當屬無效,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的請求也就無法得到支持,競業限制主體為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且僅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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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雇員違反保密協議很可能同時侵犯了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實際損失。因此,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雇員承擔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如果保密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違約的雇員支付違約金。、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如有以下行為,并且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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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保密協議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而達成的合意合法的保密協議受到法律的保護當事人應當認真履行不得違反。如當事人未履行保密協議規定的義務不論是否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實際損失都是對保密協議的違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違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那么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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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密協議范本怎么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公司薪酬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協議條款如下:一、涉及甲方的公司薪酬體系文件屬于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任職服務期間工資實行保密制,甲乙雙方應共同承擔保密義務,負有保密責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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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即使產品本身不是秘密它的組成部分或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業秘密。那么保密協議只是針對產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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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于受雇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乙方離職后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甲、乙雙方均愿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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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私下簽的和解協議可以強制執行嗎?#債權債務律師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