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代收契稅有“貓膩”

導讀:
“只有市級和區、縣級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兩個單位是市地稅局指定的契稅代征單位。”市地稅局地方稅處處長董蘭英特意強調:開發商不屬于稅務機關委托的代征單位。原來,許多買房人對自己可享受的契稅優惠政策都不太清楚,于是,趁機多收契稅就成了“不老實”的開發商撈錢的黑招兒。董處長表示,因為開發商不具備代征資格,所以無法給購房人開具契稅完稅證,“沒有憑證,即便日后找到稅務部門辦理退稅,也會非常麻煩。如果購房人自愿委托開發商代為繳納契稅,必須要對相關契稅政策心知肚明,并及時索要完稅證。那么開發商代收契稅有“貓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只有市級和區、縣級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兩個單位是市地稅局指定的契稅代征單位。”市地稅局地方稅處處長董蘭英特意強調:開發商不屬于稅務機關委托的代征單位。原來,許多買房人對自己可享受的契稅優惠政策都不太清楚,于是,趁機多收契稅就成了“不老實”的開發商撈錢的黑招兒。董處長表示,因為開發商不具備代征資格,所以無法給購房人開具契稅完稅證,“沒有憑證,即便日后找到稅務部門辦理退稅,也會非常麻煩。如果購房人自愿委托開發商代為繳納契稅,必須要對相關契稅政策心知肚明,并及時索要完稅證。關于開發商代收契稅有“貓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只有市級和區、縣級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兩個單位是市地稅局指定的契稅代征單位。”市地稅局地方稅處處長董蘭英特意強調:開發商不屬于稅務機關委托的代征單位。
剛辦完購房手續的李先生就上了開發商的當———他的購房契稅是由開發商代繳的,本以為自己可以省事些。不想少跑了幾步路卻多花了上萬元,因為按照征管法規定,他購買的4518元/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契稅減半的優惠政策,可開發商卻仍按照3%的稅率讓他納了稅。
開發商愿意代勞繳稅是件好事,但這項本該由購房人自主決定的事卻硬被不少開發商寫進了購房合同。原來,許多買房人對自己可享受的契稅優惠政策都不太清楚,于是,趁機多收契稅就成了“不老實”的開發商撈錢的黑招兒。董處長表示,因為開發商不具備代征資格,所以無法給購房人開具契稅完稅證,“沒有憑證,即便日后找到稅務部門辦理退稅,也會非常麻煩。”
為此,市地稅局提醒買房人:
在辦理購房手續時,最好與開發商一起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契稅繳納手續,并向代征單位索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如果購房人自愿委托開發商代為繳納契稅,必須要對相關契稅政策心知肚明,并及時索要完稅證。
另外要特別提醒的是,現行的商品房契稅稅率是3%。其中有兩類情況可以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拆遷戶購買住房,購房價格沒超過貨幣補償部分的免征契稅;個人購買普通住宅,每建筑平方米價格不超過上年度商品住房價格一半以上,可以享受稅率減半。“以現在的價格計算,只要百姓買的房價格在9432元/平方米以下,都可以享受稅率減半,即按1.5%的優惠稅率繳稅。”
購買房產需要繳納如下的稅費:[page]
契稅。從1999年8月1日起,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每套住宅建筑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減半征收契稅,即按房屋成交價的2%繳納契稅。
印花稅。由買方按房屋成交價的萬分之五繳納。
土地出讓金。經濟適用房和已購公房上市交易時,土地出讓金由買房人來繳納,由于北京標定地價目前尚未確定,由購買人暫按房屋成交價的3%上交。
賣方需繳納的稅費是:
營業稅。個人已購并居住一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及個人自建自用住房,上市銷售時不用繳納營業稅(北京市現行的營業稅率為總房價款的5.6%),個人已購但居住不到一年的普通住宅上市銷售時,營業稅則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后的差額計征……
這里減免營業稅費的計算公式應是:(再銷售時價格-原購入價)×5.5%營業稅.那么對買方(廣大購房者)又有哪些優惠呢?按照以前政策,業主通過正規程序購買一套商品房,成交價為15萬元計,3%的契稅4500元是雷打不動要繳納的。降息后,該交易契稅由3%降為1.5%。一句話,購房者從1999年8月1日起,購買一套價值15萬元的普通商品住宅,只需繳納2250元的交易契稅就可以了。
這次國家規定,對積壓空置的商品住房銷售時應繳納的營業稅、契稅,在明年底前予以免稅優惠(空置商品住房限于去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