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么

導讀: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均不得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在法律明確要求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下,欠缺書面形式的會導致勞動合同的無效。沒有規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當事人簽字之日即視為該勞動合同生效時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那么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均不得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在法律明確要求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下,欠缺書面形式的會導致勞動合同的無效。沒有規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當事人簽字之日即視為該勞動合同生效時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關于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均不得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按照我國《勞動法》第64條的規定,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如果用人單位與未成年工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從事上述工作,勞動合同則是無效的。
3、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勞動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于本人自愿且與本人內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而導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勞動合同形式合法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確要求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下,欠缺書面形式的會導致勞動合同的無效。
5、勞動合同訂立程序合法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等原則,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規定合同需要按國家規定鑒證或按當事人約定需公證的,必須將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勞動合同鑒證機構或公證機構進行鑒證或公證勞動合同才依法生效。
關于勞動合同生效的時間,《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五條指出:“勞動合同可以規定合同的生效時間。沒有規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當事人簽字之日即視為該勞動合同生效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勞動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時的。本條所規定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就是指在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情況下,勞動合同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如果有一方沒有寫簽字時間,那么另一方寫明的簽字時間就是合同的生效時間。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有時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會不一致,這時則應按雙方當事人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確認。當事人對勞動合同的生效作出的其他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下列特征: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系。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只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