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的交付是什么意思

導讀:
現實交付,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于買受人,使標的物處于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占有標的物。擬制交付,是指出賣人將對標的物占有的權利轉移于買受人,以代替交付實物。擬制交付又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簡易交付,是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占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生效即視為交付完成。買受人有依照合同約定或者交易慣例受領標的物的義務;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那么買賣合同的交付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實交付,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于買受人,使標的物處于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占有標的物。擬制交付,是指出賣人將對標的物占有的權利轉移于買受人,以代替交付實物。擬制交付又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簡易交付,是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占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生效即視為交付完成。買受人有依照合同約定或者交易慣例受領標的物的義務;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關于買賣合同的交付是什么意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謂交付,就是指由出賣人將標的物交給買受人占有,也就是占有的轉移。交付分為現實交付和擬制交付。
現實交付,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于買受人,使標的物處于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占有標的物。
擬制交付,是指出賣人將對標的物占有的權利轉移于買受人,以代替交付實物。擬制交付又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簡易交付,是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占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生效即視為交付完成。第二,指示交付,就是當標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時,出賣人將向第三人請求返還的權利讓與買受人,以代替標的物的實際交付。第三,占有改定,就是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于買受人,但標的物仍由出賣人實際占有、買受人取得的是間接占有。
2、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在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更原約定的地點,以變更后的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否則,仍以原合同的約定確定履行地。這里的其他方式應包括雙方實際已交付和接收地點,即以實際交貨地點作為履行地而確定管轄。
3、當事人在合同中雖有約定的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即按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
4、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無論是否實際履行或交貨,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即按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
5、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即按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
(1)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
(2)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
(3)物的瑕疵擔保義務,按照約定質量要法度將會標的物;
(4)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保證第三人不得和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
(5)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以外的有關單和資料。
(1)支付價款;
(2)受領標的物。買受人有依照合同約定或者交易慣例受領標的物的義務;
(3)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
(4)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