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合同和房產證有什么不同

導讀:
購房合同屬于債權范疇,房產證屬于物權范疇。購房合同只能證明這個人買了房子了,房子到底是不是他的證明不了,因為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是以辦理房產證為標志的,你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需要結合合同內容確定。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那么房產合同和房產證有什么不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購房合同屬于債權范疇,房產證屬于物權范疇。購房合同只能證明這個人買了房子了,房子到底是不是他的證明不了,因為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是以辦理房產證為標志的,你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需要結合合同內容確定。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關于房產合同和房產證有什么不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購房合同屬于債權范疇,房產證屬于物權范疇。
購房合同只能證明這個人買了房子了,房子到底是不是他的證明不了,因為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是以辦理房產證為標志的,你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需要結合合同內容確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
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二、房產合同注意事項
1、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3、合同條款應 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三、房產證辦理所需費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筑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他稅費具體如下:
1、商品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營業稅——如果房產證下發不滿兩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已經滿兩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繳納出售價格與購買價格差額部分的5.5%的營業稅。
2、房改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筑面積乘以1%
如果是標準價或者優惠價的房改房那么還需要交納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筑面積乘以6%的價款,然后再繳納稅費過戶
3、經濟適用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