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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具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前三個條件的開發商所簽訂的預售商品房合同、應確認其無效,有利于保護承購人的合法權益,以促使開發商規范開發、依法預售,維護整個房地產業的長期利益是有益的。這種情況下的預售房合同應當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的一種,這種合同如果當事人發生糾紛以后,但在起訴前預售房開發商能及時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補辦并取得預售商品房許可證。如果具備“五證”應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那么預售合同和買賣合同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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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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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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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租賃備案的作用,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登記備案后,具有下列對抗第三人效力:(1)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該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2)租賃期屆滿出租人需將該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3)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第三人應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4)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已出租的房屋設定抵押,該抵押物被依法處分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應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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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債務糾紛中,債務人和債權人都是債的主體,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欠了別人的錢,到期就要還回去,債權承擔的法律責任存在差別。那么,買賣合同中債務人和債權人區別是什么呢?
許瑞林律師
2021.10.2932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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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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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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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賃合同個人簽與公司簽的區別如下:
1、簽訂合同如果是代表公司,就應該以公司名義簽訂;
2、簽訂合同如果屬個人行為,則以個人名義簽訂。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個人簽的合同,所有的債務關系由個人負責,公司簽訂合同,債權關系由公司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六百八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記;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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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該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內容。收到委托書后,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定金在性質上是違約定金,具有預防違約金的性質,因此它與違約金在目的、性質、功能等方面相同。那么二手房買賣合同定金和違約金有區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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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委托合同與租賃合同定義上的不同委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預先規定的合同,對委托對象進行經營管理的行為。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委托合同與租賃合同內容上的不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他人就自己的商業事項進行經營,對方是代替你進行經營活動,從而獲得報酬。租賃合同是以房屋或其他有價實物為標的,將房屋或有價實物的使用權、收益權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出讓,從而獲得報酬的合同關系。3、委托合同與租賃合同的類型不同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托人受托期間擁有委托財產的名義所有權,受托人有權在保證實現委托人意志的前提下,自主管理和處置委托對象以保證一定的收益率從而獲得報酬。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系,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范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實施房地產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構筑物。本法所稱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本法所稱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本法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第四條 國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扶持發展居民住宅建設,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第五條 房地產權利人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依法納稅。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六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劃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管理全國房地產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土地管理部門的機構設置及其職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第九條 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征收轉為國有土地后,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于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施。直轄市的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權限,由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旅游、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采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采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采取雙方協議的方式。采取雙方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于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第十六條 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應當全部上繳財政,列入預算,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上繳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條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因土地滅失而終止。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二十四條 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劃撥: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第二十六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二十八條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價入股,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第二十九條 國家采取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措施鼓勵和扶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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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根據該原則,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房屋受讓人繼續有效。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賃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那么房屋租賃合同與一般財產租賃合同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旭律師
2021.12.24101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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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夢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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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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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賃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區別:1、委托合同與租賃合同定義上的不同。委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預先規定的合同,對委托對象進行經營管理的行為。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委托合同與租賃合同內容上的不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他人就自己的商業事項進行營,對方是代替你進行經營活動,從而獲得報酬。租賃合同是以房屋或其他有價實物為標的,將房屋或有價實物的使用權、收益權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出讓,從而獲得報酬的合同關系。3、委托合同與租賃合同的類型不同。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托人受托期間擁有委托財產的名義所有權,受托人有權在保證實現委托人意志的前提下,自主管理和處置委托對象以保證一定的收益率從而獲得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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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合同法》規定的18類有名合同中,租賃合同除了與融資租賃合同有共同之處外,和其他的合同大相徑庭,區別明顯,不辨自明。(一)租賃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二者在內容上有重大區別租賃合同為一方將屬于自己的財產交付他方使川、收益,他方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滿后將原物返還的合同。(二)融資租賃合同屬非繼續性合同,租賃合同則為繼續性合同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接受租金與承租人使用標的物為對價關系,即以物之使用換取金錢收益。由此觀之,融資租賃合同實不具備傳統租賃合同的繼續性合同特征。在租賃合同中,租賃合同期滿,出租人要收回租賃物,承租人有返還租賃物的義務。那么租賃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周春花律師
2021.12.2459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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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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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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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委托授權,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權的意思表示。換言之,委托人將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權的內心意思通過一定的形式表達出來,這一行為就是委托授權行為。委托授權是一種單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以委托人單方的意思表示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權,授權的法律效果隨之產生。委托授權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則應當用書面形式,即委托代理合同。2、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與承租人之間,就將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所達成的協議。為預防房屋租賃糾紛,穩定房屋租賃秩序,許多地方規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賃須經公證機構公證。 房屋租賃合同公證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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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系,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租賃合同與買賣合同的區別1 、兩者本質差別是處分權,即最終所有權從理論上仍歸出租人所有。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那么租賃合同特征和區分知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周春花律師
2021.12.2460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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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當事人中,提供租賃物使用權或者受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2.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或者受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權是法律允許流轉的一些動產和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只能是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和一些金融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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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將此情況及時通知出租人。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乙方對該車位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該車位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違者罰一年租金。那么車位租賃合同的范本格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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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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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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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視情況而定, 如果租賃合同簽訂在先,那么商品房買賣合同雖然有效,但是不影響租賃合同,承租人任然可以根據租賃合同主張權利,承租人任然可以使用該房屋,待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所有人才能使用該房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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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告于簽訂協議當日將房款人民幣 114,000 元暫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簽訂本協議后三個工作日內將該筆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辦理進戶手續,原告支付房款 22.8 萬元。因房價上漲因素,被告單方面違約,故請求判令被告履行《轉讓協議》、履行交房義務并與原告辦理產權過戶手續。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將系爭房屋再次轉讓給了案外人,并已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故原告被迫變更訴訟請求,撤銷原第一條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 905,550 元。那么房產律師:商品房和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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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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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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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品房買賣協議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區別如下:
1、商品房買賣協議指的是買賣之前一種協議,作為開發商在不具備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條件之前的一種協議,認購書具備擔保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擔保效力;
2、商品房買賣合同更加詳細,認購書中對于房屋的房號、面積、價格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做了較為明確的約定,那么 認購書可以被看作為一份預先約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對于認購書內容做出了更為具體的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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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租賃合同與融資租賃合同有什么區別?1、主體要求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可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和金融機構;相比之下,財產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廣泛的,沒有特定的限制。2、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在融資租賃
于海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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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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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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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買賣之前一種協議。條件之前的一種協議,認購書具備擔保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擔保效力。如果認購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符合協議書約定的生效條件時,該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開發商和購買人均應按照協議書約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購房合同更加詳細。如果認購書中,對于房屋的房號、面積、價格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做了較為明確的約定,那么認購書可以被看作為一份預先約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對于認購書內容做出了更為具體的約定,而如果認購書中沒有約定上述內容,則其只是一份購房意向書,不具備合同性質,也就沒有合同的約束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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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規章是規制商品房交易合同本約的規范性文件,規章的條款適用于本約合同而非預約合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具備的內容,也是指本約應當具備的合同條款,而非預約必備條款。那么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認購書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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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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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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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概念不同租房合同又稱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租房協議書,即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2、性質不同協議是指有關國家、政黨、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種具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關系的契約。協議,在其所表示的意義、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與合同是相同的。經濟合同和以經濟為內容的協議,都可以稱為契約,兩者都是確立當事人雙方法律關系的法律文書。合同的特點是明確、詳細、具體,并規定有違約責任;而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從其區別角度來說,協議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又是協議的具體化。3、實質內容不同協議的內容寫得比較明確、具體、詳細、齊全,并涉及到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協議,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內容寫得比較概括、原則、很不具體,也不涉及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合同,也不能稱其為合同,而是協議。協議是合同的以種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協議,但并非所有的協議都是合同,所以說合同是具有特定內容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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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嗎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賣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區別買賣合同,只要買賣雙方對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價格等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交付標的物,買賣合同即成立。有些諾成合同還需要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登記后才能成立,如房屋買賣、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等,須向有關機關履行登記手續。區分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對于確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風險的轉移時間等都有重大意義。那么買賣合同與諾成合同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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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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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賃合同仲裁和法院起訴的區別在于:1、是管轄權的取得不同;2、是審理者的產生方式不同;3、是開庭審理的原則不同;4、是審理程序及當事人的能動作為不同;5、是監督程序不同。訴訟與仲裁雖然都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形式,但在發生合同糾紛之后,我們可以選擇通過合同仲裁的方式進行解決,也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九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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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租賃合同與買賣合同的區別如下:1 、兩者本質差別是處分權,即最終所有權從理論上仍歸出租人所有。對于不定期租賃,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以自己的意愿隨時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應預先通知對方。但是,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間,租賃期間都受20年法定期間的限制。租賃合同的內容和形式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租賃期限6個月以下的,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形式。那么租賃合同與買賣合同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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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代理合同一般來說,經營風險要小,責任最終由對方承擔,但是經銷合同,也可能會有代理經銷情況,也可能會有自買自賣自行承擔全部風險的經銷。具體來說,代銷與經銷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1、代銷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2、代銷是以委托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3、代銷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4、從法律關系上講,代銷行為即委托人行為,代銷商與第三人之間在授權范圍內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后果歸于委托人,而經銷商與用戶之間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后果須由其自己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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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那么北京房屋租賃合同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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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紀合同和買賣合同是兩種不同的合同,他們在性質上很不一樣。很多人不知道他們的區別,那么行紀合同與買賣合同的區別有在哪里呢?行紀合同概念行紀合同又稱信托合同。行紀合同與買賣合同的區別:行紀人與第三人之間訂立的合同,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間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有時可以直接對被代理人產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權利、負擔義務。買賣合同是轉移財產權利的合同,行紀合同是提供勞務的合同。行紀合同的本質,是一種特殊的委托合同。那么行紀合同與買賣合同的區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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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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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押金合同是指合同雙方達成一致,一方在簽訂合同之前而預先給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實際上是一種擔保。買賣合同是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已經簽訂的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押金合同發生在買賣合同簽訂之前,是保證買賣合同簽訂成立的立約合同。定金是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規定或約定,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按照標的額的比例預先付給對方的金錢。在交付人不履行義務時,無權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時,也不承擔雙倍返還的責任。那么押金合同和買賣合同有啥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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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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