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什么情況下才可以預售 可以賣

導讀:
關于商品房在什么情況下才可以預售 可以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商品房在什么情況下才可以預售?
商品房可預售的條件有:
1、有開發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
2、有市計委、建委批準的商品房項目建設計劃文件;
3、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權來源證件;
4、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證;
5、有納入市建委銷售計劃的證明文件;
6、按申請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或達到相應的工程進度,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等。
二、商品房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賣?
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應具備“五證”。即《國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本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按照《》的規定,房地產商轉讓房地產,必須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依法登記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本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目的在于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為土地管理部門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權屬管理職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本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國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目的,是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該證件同時也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本證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施工各種條件,允許其開工的批準證件。建筑施工是一項復雜的生產活動,是房地產開發項目得以實現的重要環節。涉及到監理、設計、資金、圖紙、建筑材料等各方面的因素。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5)《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性文件。商品房預售可以加快房地產融資、搞活房地產市場。但這種方式具有較大的風險性和投機性,為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房地產商預售商品房的,必須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才能預售商品房。
房產糾紛法律法規
一、《城市商品房抵押管理辦法》
第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