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樓頂是私人所有還是大家共有

導讀:
從很多人的觀念中,比如買樓買在最頂層的話,覺得自己對樓頂的空間有一定的使用權,有歸屬于自己的誤解。那么,小區樓頂是私人所有還是大家共有?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一、小區樓頂是私人所有還是大家共有
小區樓頂屬于共有的產權,由該棟建筑物所有業主共同擁有,全體業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對專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七十三條【業主對共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根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解釋》第四條的規定,關于非頂層業主對屋頂平臺的利用,須同時符合下列情形:
1.基于對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例如,因生活需要安裝太陽能等。
2.無償利用屋頂以及與其專有部分相對應的外墻面,不得用為盈利。例如,業主不能在屋頂或者墻面懸掛廣告謀取利益。
3.不違反法律、法規、管理規約。
4.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業主有什么權利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決策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業主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得到答復;
8、有權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1、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養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強制維修養護,按規定分攤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