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虛假宣傳退房成功案例(退房退款成功的最好方法)

導讀:
法院判決購房者勝訴:開發商的有配套游泳池,房產可裝修成LOFT戶型的宣傳構成了要約,視為合同內容,此外,開發商已經在《風險提示》及《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中明確提示了購房者,本項目有關的樓書、廣告、宣傳資料、模型和樣板房等所載內容、數據僅為要約邀請,不構成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樣板房的設計與施工做法不作為交樓標準,具體交樓標準以合同約定為準,我們再看下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出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
買期房遇到開發商虛假宣傳!打贏官司關鍵
買期房遇到開發商虛假宣傳!打贏官司關鍵。
案例1:案情概要:
某房產公司在樓盤的宣傳手冊、樣板房、網站的宣傳資料上明確的描述了會建游泳池,還說,房子可以改成LOFT.購房人開心了,別看它戶型小,只有40多平,一旦裝修成室內的二層LOFT后,那實際使用面積可就2倍了呢。以上,房產銷售和買房人溝通時也陳述和承諾了。后來,在加建游泳池時,被規劃土地監察局處罰了,說不能加建。于是,購房人把開發商告了。
法院的審理思路是:
上述的承諾明確、具體,且對買房人的買房決策有重大影響。也就是說,買房人的內心OS是,“你說可以搞的,但現在建不了游泳池嘍,也搭建不成LOFT了。那早知道是這樣,我就不買這個房了。”
法院判決購房者勝訴:
開發商的有配套游泳池,房產可裝修成LOFT戶型的宣傳構成了要約,視為合同內容。因最終宣傳的未能實現,故構成違約,酌定開發商承擔合同總價2%的違約責任(備注:假設為600萬的房產,計算下來的違約金是12萬)。
案例 2 案情概要:
另一宗案例頗相似,也是關于房屋內部搭建引起的糾紛,最后法院并未支持購房者。
法院不支持購房者的原因:
本案中,雙方約定的是毛坯交房,并不包括“搭建一層”。而是否需要“搭建一層”屬于房屋內部裝修,既不屬于房屋基礎設施和相關配套設施,也不影響購房人的正常使用。購房人沒有充分舉證證明開發商對涉案房產肯定可以裝修搭建一層進行了具體、明確地說明和允諾。最終,法院駁回了買房人關于“賣方未能實現宣傳資料中的二層戶型構成違約”的主張,判決開發商無需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472條: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即,被承諾后是有法律約束力的。民法典473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可見,“商業廣告和宣傳”既可能是要約邀請;而當滿足472條里面的兩項條件時,也可能是要約。
判斷開發商是否要承擔責任:
判斷開發商的宣傳是“要約邀請”還是“要約”的重要前提是,開發商就房子及相關設施所做的說明和允諾是不是具體、確定的。本文第2個案例,開發商并沒有約定購房者可以搭建一層。此外,開發商已經在《風險提示》及《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中明確提示了購房者,本項目有關的樓書、廣告、宣傳資料、模型和樣板房等所載內容、數據僅為要約邀請,不構成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樣板房的設計與施工做法不作為交樓標準,具體交樓標準以合同約定為準。
因此,兩個案例有不同的結果,關鍵點在于:開發商的宣傳和承諾是否是明確的、具體的。
我們再看下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出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實務中,開發商會在法律表述上雕琢,并進行風險提示,會草擬類似“售樓書、廣告、宣傳資料不構成要約,不屬于交付標準,不具有約束力,雙方應以正式合同為依據”等條款。對于購房人,要留意開發商的某項宣傳和承諾,是明確具體的,還是模糊的;如果對自己的買房決策確實影響挺大,就要在簽約時留意該等宣傳和承諾是否寫進了合同里;以及怎么寫的。
房地產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退房嗎
法律主觀:
如果因為開發商的虛假宣傳造成損失的,可以退房,也就是說可以 解除購房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 民事法律行為 ,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 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開發商同意退房的騙術
1、房款兩失
購房者所購期房在驗收時出現一些問題選擇拒收,要求開發商退房,一般開發商同意購房者退房的話,要警惕開發商給你的退房申請條例,如果不夠規范的話,很可能就有漏洞存在,要看看違約責任方是誰,要是變成購房者違約的話,房子、定金等都不是自己的了。
2、不退定金等費用
若是開發商同意退房,也聲明了退房款,不要一時開心就簽署退房協議了,購房時不僅僅支付了一部分房款,還有不少損失,特別是辦理了貸款的購房者,要是開發商不幫忙還貸的話,那就要自己去還,損失就非常大了,而且購房時還支付了一些定金之類的費用,這些都可能存在風險。
3、支付違約金
開發在要求購房者簽訂退房申請時,會處處設置一些不容易發現的陷阱,而且即使說好的辦理退還定金,也不會實現,而且反而造成是購房者違約,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口頭協商、承諾好的也會被否認,造成舉證困難,即使向房管局投訴也比較難解決,造成損失和糾紛不斷。
開發商虛假宣傳消費者可以退房嗎
開發商虛假宣傳消費者可以退房。因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中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或者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發生以上情況可以退房。
發商虛假宣傳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嗎
可以解除合同,但具體的也要看實際的情況:
開發商所做的宣傳是否是合同條款或組成部分則很關鍵。按照民法典原理,如果是要約,宣傳廣告的內容就應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于開發商具有約束力;如果是要約邀請,則廣告宣傳內容不具有相當于合同上的約束力,購房者只能尋求其他救濟途徑。
一般性的宣傳廣告只是要約邀請,而非要約。如果在開發商的廣告宣傳中有關承諾,如關于裝修、小區配套設施、房屋設計等方面的描繪和承諾是符合要約的前述特點時,開發商虛假宣傳的行為就構成了違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有合同違約金之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購房有損失,應當賠償損失;如果虛假宣傳與實際交付的房屋不一致已經從根本上影響到房屋的使用,則開發商在此構成了根本違約,購房者就有權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主張解除合同,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和利息,并賠償損失。
碧桂園退房成功的案例
買房需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有很多,碧桂園是大型房地產開發商,它開發的項目遍布全國各地,無論是品牌還是知名度上都非常不錯,有些朋友想具體了解一下,碧桂園退房成功的案例,一般什么人買碧桂園的房子相關內容,馬上通過本文來看看吧!
碧桂園退房成功的案例
1、很多人表示,碧桂園的房子是比較難退房的,其實主要是因為業主退房的方式不太對。正確的退房方式是,買房人首先發出退房通知,買房人方面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等形式向開發商提出退房。若是因開發商的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
2、若是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3、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4、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并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一般什么人買碧桂園的房子
1、一般什么人買碧桂園的房子?碧桂園是一個大品牌,實力和質量都有保障,樓盤戶型好、綠化高,居住舒適度不錯,樓盤配置的物業服務也不錯,精裝修、入住快捷。因此,購買碧桂園的人是有頭腦的,而且眼光還是不錯的。
2、碧桂園最大的亮點是物業和管家。他們的響應速度非常快,任何一個小區自己暫時都沒有見到過,這樣速度極快的物業管理。
3、碧桂園集團總部位于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是中國最大的新型城鎮化住宅開發商。采用集中及標準化的運營模式,業務包含物業發展、建安、裝修、物業管理、物業投資、酒店開發和管理,以及現代農業、機器人。碧桂園提供多元化的產品以切合不同市場的需求。各類產品包括聯體住宅及洋房等住宅區項目以及車位及商鋪。同時亦開發及管理若干項目內的酒店,提升房地產項目的升值潛力,除此之外,同時經營獨立于房地產開發的酒店。
以上就是關于,碧桂園退房成功的案例,一般什么人買碧桂園的房子詳細內容介紹。關于碧桂園的房子具體如何,從多數業主給出的評價來看,碧桂園房子質量還是非常不錯的,物業服務方面也有很多優勢。
個人原因退房成功案例
個人原因退房的成功案例有兩個:
* 黃先生因為資信問題無法辦理貸款,放棄購房。經過長時間與開發商的協商,成功要回大部分首付,并成功退房。但因為屬于違約,需要給予開發商一定的違約金。
* 林先生因為購買的房屋的實測面積和合同上的面積出現誤差,并且誤差超過3%,同時開發商變更了一些規劃,對房子的設計、結構和戶型以及朝向等造成一定影響,于是要求退房。因為錯誤主要在于開發商,所以開發商無條件將首付款退還給林先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退房原因在于業主,那么退房過程可能會比較周折。建議您在遇到類似情況時,尋求專業法律咨詢,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合理措施。
付了首付退房成功案例有哪些
一、付了首付退房成功案例
張某某,在2017年12月份買了一套120平的新房,交了20幾萬首付款,因為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還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對房子的結構、戶型、空間尺寸、朝向造成了一定影響,于是要求開發商退房,開發商無條件的把首付款退還給了張某某。
二、買了房子想退首付款怎么辦
1、需要和開發商進行協商退房,一般情況,你跟賣家簽訂了買賣合同,你不想要房子了要求退首付款的話,是你自己違約了,你需要給到違約金和開發商協商合同終止。
2、購買房子時需要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就是首付款,一般不能超出總額的百分之二十,雙方在簽訂預售合同之后,首付就抵為房價。
3、買房者在交完首付款之后,就需要簽訂購房合同,如果中途要求退房的話,開放可以從首付款中扣部分違約金,因為繳納定金之后,該房子的買賣行為已經成立了。
4、如果是售樓部辦理的按揭款項,你可以找售樓部,辦不下來的話可以要求退款,如果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合同處理。如果自己辦理的,按揭款辦不下來需要自己處理。退首付款問題可以跟售樓部協商,他們同意之后就可以退。
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退房嗎
開發商虛假宣傳是指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故意夸大房屋的優點或者隱瞞房屋的缺點,以此來吸引購房者購買房屋。那么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退房嗎,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退房嗎
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退房嗎?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如果購房者發現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1、首先,購房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承擔違約責任,包括退還已支付的款項、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等。如果購房者發現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其次,購房者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組織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消費者協會是一個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旨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購房者發現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求協會介入調解或者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3、最后,購房者可以通過媒體等渠道來曝光開發商虛假宣傳。如果購房者發現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通過媒體等渠道來曝光開發商的行為,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輿論壓力,迫使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買房遇到開發商虛假宣傳怎么辦
如果您遇到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與開發商協商:首先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要求其履行承諾或者提供相應的賠償。
2、尋求法律援助: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向相關部門或者律師咨詢,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維權途徑。
3、投訴舉報: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如房地產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等,要求其對開發商進行調查和處理。
4、維權訴訟:如果以上措施都無法解決問題,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