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房產證如何辦

導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協議離婚房產證如何辦
1、協議離婚的,如涉及房產過戶的,則需要辦理房產過戶登記,需要變更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
2、根據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3、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后房產證如何更名
離婚后房產證如何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