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房產寫一個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二、夫妻一方擅自贈與財產給第三者有效嗎1、首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贈與第三者財產,需要先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在我國房產寫一個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只要沒有事先出具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都屬于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夫妻一方擅自贈與財產給第三者有效嗎
1、首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贈與第三者財產,需要先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按規定,以下情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比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以及養老保險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