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
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使只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登記時間及房屋產權登記時間的先后就可以確定房屋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購買的,婚后購買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夫妻不能把該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按有關規定進程分割。那么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使只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登記時間及房屋產權登記時間的先后就可以確定房屋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購買的,婚后購買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夫妻不能把該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按有關規定進程分割。關于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使只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登記時間及房屋產權登記時間的先后就可以確定房屋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購買的,婚后購買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如果產權證上只寫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子女的名字,夫妻在離婚時,對該房產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在產權證上只寫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的,原則上按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無論誰出資購買的房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因為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產權的所有人都是夫妻雙方。
(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在產權證上只寫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確該項不動產的所有權,就只能依據產權證上寫明的產權人來判斷。也就是說,該房產證上寫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離婚時,夫妻不能把該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3)如果在產權證上只寫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與其子女就成為該項房產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按有關規定進程分割。但對于屬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應作為其子女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