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是否算加班工資

導讀:
加班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且加班有專門的加班費來補償。經濟補償是單向的,而賠償金是雙向的,既有企業向員工賠償,也有員工向企業賠償;5、法律性質不同。經濟補償是對勞動者的補償,而賠償金是對過錯方的懲罰。
一、經濟補償金是否算加班工資
1、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2、補償的月工資是指在正常工作時應該得到的工資。這里的正常工作是指,正常的工作條件、正常的工作時間、正常的工作強度。加班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且加班有專門的加班費來補償。所以,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不應包括加班費。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二、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
1、兩者支付條件不同;
2、兩者計算標準;
3、主觀過錯不同。經濟補償不考慮主觀過錯,而賠償金是強調過錯責任的;
4、單向或雙向不同。經濟補償是單向的,而賠償金是雙向的,既有企業向員工賠償,也有員工向企業賠償;
5、法律性質不同。經濟補償是對勞動者的補償,而賠償金是對過錯方的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