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單方允諾

導讀: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一、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單方允諾
1、懸賞廣告應當屬于要約,懸賞廣告具有法律約束力,懸賞廣告是指以廣告的方式公開表示對于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如果行為人按照廣告中的指定完成,有權請求廣告人支付報酬。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條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二、懸賞廣告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懸賞廣告既然是一種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其成立須具備一定之成立條件。具體而言包括:
1、須依廣告的方法,對不特定人為意思表;
2、廣告須對完成一定行為的相對人,有給付一定報酬的表示;
3、須完成一定的行為。這是廣告人負擔給付報酬義務的前提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