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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廣告并不是對特定人群的要約,廣告一般屬于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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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要約以電傳方式傳遞,受要約人收到后因臨時有事未來得及看其內容,要約也生效。即受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而與要約人成立合同。要約的撤銷,是指在要約發生法律效力后,要約人取消要約從而使要約歸于消滅的行為。
陳宗瓊律師
2022.03.2438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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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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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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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受要約人拒絕要約后即使在承諾期限內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為發出的新要約;3、要約被依法撤銷;4、只要撤銷符合法律規定條件,要約即失效;5、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6、要約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約人可以承諾的有效期限。在該期限屆滿時,受要約人未為承諾的,要約就失去效力。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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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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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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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出要約的當事人稱要約人,而要約所指向的對方當事人則稱為受要約人。要約作為表達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一種意思表示,其內容已經包含了一份可以得到履行的合同成立所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在此情況下,如果受要約人表示接受此要約,則雙方達成了訂立合同的合意,合同也即告成立。要約生效,要約人即受要約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對要約加以限制、變更。要約人在要約生效時即取得依其承諾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約自到達受要約人時才生效。即使在要約送達受要約人之前受要約人已經知道其內容,要約也不生效。
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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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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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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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宣傳單是否屬于要約邀請商場所散發的宣傳單內容具體明確,體現了該商場欲與廣大公眾訂立買賣合同的意愿,其行為有別于只為了吸引顧客前來詢價、商談買賣的內容籠統、寬泛的廣告,故本案商場向王某發放的宣傳單在性質上應屬要約。法律規定《合同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王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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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要約是向數個特定人作出,則數個特定人均可成為承諾人。要求承諾必須清楚明確,不能含糊。但是當要約規定承諾必須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則承諾無效時,承諾方式便成為承諾生效的特殊要件。
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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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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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要約邀請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條款。其四,要約一般是針對特定的對象進行。要約邀請又稱為”要約引誘“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如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但商品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則視為要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那么要約與合同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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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合同法》第十五條載明拍賣公告和招標公告的法律性質為要約邀請,本案刊登于報紙上的掛牌出讓公告與拍賣公告、招標公告相同,亦是向不特定主體發出的以吸引或邀請相對方發出要約為目的的意思表示,其實質是希望競買人提出價格條款,其性質應認定為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例如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都是要約邀請,比如說,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問題之一,即關于掛牌出讓公告的法律性質是要約邀請還是要約的問題,其區分標準應首先依照法律的規定,而要約邀請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條款,競買人在競買申請中提出報價,并按要約邀請支付保證金的行為,屬于要約,雙方當事人尚未形成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關系,要約邀請,則不是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它只是喚起別人向自己發出要約或使自己能向別人發出要約的行為。
陳明月律師
2023.07.0332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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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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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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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要約邀請只是一種邀請,它不是一種明確的提議,也沒有具體的條款和條件,要約邀請不是承諾,因為它只是一種邀請,沒有具體的條款和條件,要約是一種明確的提議,它包含有關簽訂合同或進行其他行動的具體條款和條件,要約邀請只是一種邀請,它沒有條款和條件,并且不需要明確的回應,要約邀請只是為了邀請另一方提出要約,接受要約邀請并不意味著另一方已經接受了要約。
吳夢云律師
2023.06.1956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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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若要約是向數個特定人作出,則數個特定人均可成為承諾人。承諾是對要約的同意,承諾必須是無條件的承諾,不得限制、擴張或者變更要約的內容,否則,不構成承諾,應當視為對原要約的拒絕并作出一項新的要約,稱為反要約。要求承諾必須清楚明確,不能含糊。可以采取口頭,書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諾。
李楠楠律師
2022.03.2486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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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清琴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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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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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超市價簽是要約邀請。發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為受要約人、相對人和承諾人。在發出要約邀請以后,要約邀請人撤回其邀請,只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一般不承擔責任。(五)要約是當事人自己主動愿意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的目的;要約邀請是當事人希望對方主動向自己提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六)要約是要約人向特定的對象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一方向明確的另一方的合同表示,受要約人回復同意或者是承諾,即合同成立;而要約邀請則是針對不特定的任何人,希望有人能對自己發出要約,然后回復成立合同。那么超市是要約邀請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翁玉素律師
2022.01.0182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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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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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要約必須寫進合同才是否有效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要約本身就具有合同的基本要件要約本身就可以用為合同使用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承諾的要約就會生效。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條要約生效時間要約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吳夢云律師
2022.02.2235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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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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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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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要約的一般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那么要約的一般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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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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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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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要約人違反了有效的要約,應承擔法律責任。但要約邀請不是一種意思表示,而是一種事實行為,也就是說,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的有利于避免和減少因要約內容不全、市場環境變化等各種因素可能造成的對要約人的損害。
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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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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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要約是一方當事人向特定相對方當事人所作出的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的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
許瑞林律師
2022.03.2512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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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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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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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合同法對要約生效采用的是到達主義,并對數據電文的到達作了特別規定。我國合同法第16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法律對數據電文合同應給予書面合同的地位,無論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電子的,光學的還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滿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應等同與法律上的“書面合同”文件,承認其效力。電子合同當事人對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那么電子合同成立過程中要約怎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2021.12.2320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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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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