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成立過程中要約怎么規定

導讀:
我國合同法對要約生效采用的是到達主義,并對數據電文的到達作了特別規定。我國合同法第16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法律對數據電文合同應給予書面合同的地位,無論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電子的,光學的還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滿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應等同與法律上的“書面合同”文件,承認其效力。電子合同當事人對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那么電子合同成立過程中要約怎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合同法對要約生效采用的是到達主義,并對數據電文的到達作了特別規定。我國合同法第16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法律對數據電文合同應給予書面合同的地位,無論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電子的,光學的還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滿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應等同與法律上的“書面合同”文件,承認其效力。電子合同當事人對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關于電子合同成立過程中要約怎么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電子合同由于技術上的特點而顯現出與傳統紙面合同極大的不同。在合同中,一方當事人用電子數據輸入即為要約,對方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即為承諾。因要約和承諾由電腦輸入進行,所以成立的時間極短,這使得此合同要約形成及承諾的成立或撤銷均難以認定。在有經常交易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可以經過將合同格式化解決這些問題。但如果當事人之間對此無明確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就只能使用個別的解釋方法。我國合同法對要約生效采用的是到達主義,并對數據電文的到達作了特別規定。我國合同法第16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在我國,凡屬于嚴重違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風俗的合同,應當認定其無效。
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無法確認電子合同的形式屬于那一種類型,盡管電子合同與傳統上面合同有著許多差別,但是在形式要件方面不能阻擋新科技轉化為生產力的步伐,立法已經在形式方面為合同的無紙化打開了綠燈。法律對數據電文合同應給予書面合同的地位,無論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電子的,光學的還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滿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應等同與法律上的“書面合同”文件,承認其效力。
第五百一十二條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電子合同的標的為提供服務的,生成的電子憑證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提供服務時間;前述憑證沒有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為準。
電子合同的標的物為采用在線傳輸方式交付的,合同標的物進入對方當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統且能夠檢索識別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電子合同當事人對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