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死了如何認定遺產內債務清償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而當前法律上明確規(guī)定的是放棄繼承財產的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因此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回應便可以獲得放棄的效果。并且實踐中以下幾種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1、訂立遺囑2、放棄繼承權3、撤銷委托代理4、免除債務5、追認無權代理6、發(fā)布懸賞廣告。那么子女死了如何認定遺產內債務清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而當前法律上明確規(guī)定的是放棄繼承財產的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因此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回應便可以獲得放棄的效果。并且實踐中以下幾種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1、訂立遺囑2、放棄繼承權3、撤銷委托代理4、免除債務5、追認無權代理6、發(fā)布懸賞廣告。關于子女死了如何認定遺產內債務清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子女死了如何認定遺產內債務清償
子女死亡后繼承人繼承其合法財產的被繼承人死前有債務未清償的繼承人以其繼承遺產價值為限承擔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放棄繼承財產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嗎
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時是否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首先得先明確繼承的法律行為。
而當前法律上明確規(guī)定的是放棄繼承財產的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因此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回應便可以獲得放棄的效果。并且實踐中以下幾種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
1、訂立遺囑
2、放棄繼承權
3、撤銷委托代理
4、免除債務
5、追認無權代理
6、發(fā)布懸賞廣告。
不過雖然放棄繼承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是放棄繼承財產需要符合法律上的規(guī)定否則將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法律后果。
按規(guī)定放棄繼承財產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1、時間。得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做出。
2、方式。繼承人放棄繼承財產時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來并不能以默示的方式比如口頭上明確表示或是書面表示放棄的都是正確放棄繼承權的方式。
3、民事行為能力。放棄繼承權時繼承人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繼承人還小的時候一般是不能放棄繼承權的就算是有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為主張。
4、真實意思表示。跟一般訂立合同時一樣要是被人欺騙、威脅或者脅迫的情況下主張放棄繼承財產的比如其他繼承人強迫繼承人棄權的那么就不算是真實意思表示而且這種放棄還會被認定為無效。




